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39号提案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39号
提案答复的函
李贵平、毕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旧城区县委大院规划路以北少量零星土地以北划给一中使用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中所提出的问题有较强的客观性、针对性,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有关人员,认真分析了建议,并结合现阶段石林县西城区规划做了工作调研,为下一步优化片区规划打下基础。同时,我局组织规划科、法规科等相关部门参加新建项目规划管理专题研究会议,对建议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对相关下步工作做出安排。
二、我局同意您们所提出的建议,认为教育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是规划需优先明确的方向,教育用地也是是国土空间的重点内容之一。您的建议有利于科学规范县一中用地布局,因此,规划科与县住建局、县城改办进行了工作对接,并委托县住建局(县城改办)组织编制了石林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对西城区控规作相应的优化、调整,达成初步共识,意向性同意您提出的建议,但需要在下步规划编制中加以落实。
三、我们希望各相关单位协同努力,从各自渠道积极发挥作用,有效推进石林城市更新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石林教育基础设施,为推进石林城市建设,加快石林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做出努力。
再次感谢您对石林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石林的空间规划建设会更健康有序、更加科学规范,为石林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实现石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易安冉 0871-67783360)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