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92号提案 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92号提案 答复的函
张志明委员(单位,涉及集体提案):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探索灵活简易处置或划拨使用机制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解决石林县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经营性资产资源利用不足、闲置资产资源浪费、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底数,有效盘活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国有资产良性循环、保值增值的运作体系,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工作。
根据县人民政府印发的《石林彝族自治县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石政发〔2022〕11号),县国资委已牵头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全县各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闲置资产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石林彝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清产专项报告。县国资委依据第三方清查结果再反复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后提出了经营性资产资源、闲置资产资源及国有股权划转盘活和处置方案上报县政府审批,由于前期两次上报的方案还不完全成熟,目前方案在反复酝酿和修改当中,待审批通过后将积极按照“八个一批”方案进行盘活和处置。
你在提案中提及的三个方面的问题:
1.西街口镇,老中学出租给一企业用作职工宿舍,但随着领导不断变动、管理人员调整,后边去的人员几近将此国有资产遗忘。经清查,县教育体育局和西街口学校回复国资委要保留以后继续使用。
2.圭山镇,新派出所已建成并搬迁入住近四年,老派出所地理位置在镇政府内,不可能向外出租或出售。经清查,县公安局回复不同意划转给乡镇使用。
3.长湖镇,一方面维则村无农贸市场,占道经营突出,一方面维则村内原老粮管所片区又处于闲置状态甚至成了危房,资源闲置与资源紧缺并存。经清查,该处资产属于县属国有企业石林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的企业资产,企业回复不同意无偿划转给乡镇和村委会使用,企业需要自行出租或通过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
若今后我县出台相关国有资产盘活使用的政策文件和简易处置及划拨使用机制,将及时通知和传达。希望你能理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李林 0871-67796676)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