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82号提案 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82号提案
答复的函
赵红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石林大道会议中心路口设置非机动车左转待转区域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我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踏勘调查,现石林中路与石林大道接口处(会议中心)路段为丁字路口,路口设置警示标识“红灯时确保安全可直行”,设置机动车双左转车道、单直行车道。针对您的建议内容,我单位高度重视,派遣专人到路口进行现场踏勘,您建议的“增设非机动车左转待转车道”,会对道路机动车双左转车道通行造成堵塞、阻碍左转机动车道行车视线,届时会产生较大安全风险隐患。为保证该路段通行安全,我单位会积极联合县交安委办(县交警大队)商讨其他解决方案,保证群众出行安全。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县住建局建设管理科 0871—67786846)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4日
石建函〔2023〕80号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82提案答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