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70号提案 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70号提案
答复的函
李永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周边农村自建房管理的建议》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先后制定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建设管理的通知》、《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建房质量安全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任务及工作要求,规范自建房管理。二是组建工作专班及专家组,保障工作顺利推进。抽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相关人员成立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专班人员共计7人。并抽调部分设计、监理、检测、工匠协会等机构相关人员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了14人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专家组,保障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强化调度督导,全力推进自建房管理。县人民政府县长、分管县长多次组织召开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多次带队到乡镇、街道实地调研督导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现场解决存在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召开石林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消防队等7个县级挂连部门联动适时实地督促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四)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出资12万元委托专业设计院编制了14套农村建房通用图集(含平、立、剖及结构图),经县规委会审查通过后免费提供给农村建房户使用,大力推行农村建房按图施工机制。同时,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每个季度牵头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工匠协会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宅基地上自建房质量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督导。针对排查发现的未设置安全外架、违规使用小吊施工、临时用电混乱、工人未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绳、户主和施工人员严重缺乏安全意识等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责令现场整改,并向各乡镇(街道)进行了通报和反馈,要求各乡镇(街道)切实履行农村宅基地建房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宅基建房质量和施工安全。
感谢您对农村自建房管理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1—67786946)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4日
石建函〔2023〕79号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47提案答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