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242号提案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242号
提案答复的函
刘继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使用祭祀品扫墓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重要的祭祀节日,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老百姓在祭拜祖先中使用不易降解塑料祭祀用品,不仅给我们的绿水青山制造了“白色污染”,还给美丽乡村治理带来困扰,留下重大的生态隐患。
二、办理情况
重视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了逐步杜绝群众不文明祭扫,一是在每年的清明节前将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全县人民思亲莫让烟尘扰,鲜花一束慰先人,文明、节俭、绿色祭扫。二是清明祭扫结束,要求各公墓及时组织专人清扫集中处理。三是会同市场监管局开展清明节前对丧葬市场巡查。
三、下步工作方向
县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加强对丧葬市场的管理,倡议广大人民群众绿色祭扫。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杨建云 0871-67797300)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