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093号提案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093号
提案答复的函
韩梅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社区治理能力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深化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石林县关于开展“五级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石林县分类推进居民小区党建实施方案》,在原来“两委一站”基础上,增设“楼栋(片区)”管理层级,推行“五级治理”模式,确立以县级为主导、街道为主体、社区为依托、居(村)民小组为支撑、楼栋(片区)为基础的纵向“五级”架构,进一步强化社区能力,完善居委会自治功能,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纵深发展。
(二)延伸治理触角。2021年,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区“小区长”“楼栋长”乡村“十户长”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完善了社区“小区长”“楼栋长”乡村“十户长”队伍建设,实现辖区内“三长”队伍全面覆盖。提倡村(居)民代表与“三长”交叉任职,现有“小区长”273人,“楼栋长”1142人。4388名村(居)民代表兼任“十户长”,联系服务群众7万余户。在城市,依托社区,迅速抓好“小区长”、“楼栋长”队伍建设并及时调整和完善,做到队伍稳固定型,体制机制建立,社区自治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在农村,抓紧落实和完善乡村“十户长”队伍建设,促进其作用发挥。逐步引导包保责任体系向建立群众自治过渡,延伸社会治理队伍,强化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激活社区治理“神经末梢”。
(三)搭建议事协商平台。认真贯彻执行《石林彝族自治县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实施方案(试行)》(石办发〔2016〕39号),深入推进民情恳谈会、事务协商会、事务听证会、成效评议会等协商制度,全面开展社区协商工作 。通过项目输入,在巴江社区、昌乐社区、小乐台旧社区、大乐台旧社区、东海子社区、板桥社区、矣马伴村委会、大叠水村委会等村(社区)进行了“一室多用”多功能活动室改造建设,涵盖“群众协商议事室”“图书阅览室”“儿童之家”等功能,满足居民多种活动内容需求,提高村(社区)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步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畅通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开展民主议事协商,促进居民自治。
(四)健全村(社区)群众自治组织议事协商机制。2023年县民政局起草并由县民政局、县委社会工委、县委组织部印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关于规范村(社区)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方案》(石民联发〔2023〕1号),联席会议由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居民小区党组织成员、楼栋长、乡村“十户长”、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两新组织党组织成员、村(社区)民警、村(居)民利益相关方代表、驻村(社区)单位人员、挂钩村(社区)人员、村(社区)社会组织代表、群众团队代表、乡镇(街道)联系组成员等相关人员构成。联席会议聚焦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通过村(居)民反映、村(社区)干部走访或议题收集等方式,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定期开展民主协商,对事关村(社区)公共利益的事务进行议事,对村(居)民涉及多方利益的矛盾与有关方面进行协商。将实现社情民意有效收集、群众诉求合理表达、多元主体共建共治、民生诉求及时解决,在全县基本形成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议事新局面。
(五)突出党建引领,提升小区治理水平。结合“红色物业”评定与分类推进居民小区党建工作,推进小区物业公司的党员负责同志和小区党支部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全面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突出组织建设、能力建设,规范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主动融入社区治理,着力彰显“红”的特色,体现“治”的成效。围绕党建引领好、阵地建设好、服务管理好、自治氛围好、环境品质好、治安秩序好、邻里关系好、多元共治好和探索创新好的“十好”标准,继续推进“百佳示范小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上海新天地花园小区、水岸星城小区、巴江俪岛小区创建成果,强力推进2023年天奇花园小区创建,6月14日组织召开了“百佳示范小区”创建推进会,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确保示范小区创建落细落实,突出创建为民的实效,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加快推进《石林彝族自治县“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出台,强化城乡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城乡社区服务能力,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
(二)认真贯彻执行《石林彝族自治县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实施方案(试行)》(石办发〔2016〕39号)和《石林彝族自治县关于规范村(社区)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方案》(石民联发〔2023〕1号),指导各村(社区)以“村(居)民议事会”“民情恳谈会”“民主协商会”“院坝协商会”“楼栋协商会”搭建平台,创新议事协商形式,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商的村民议事会议制度,聚焦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定期对村民涉及多方利益的矛盾与有关问题开展协商,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积极参与,提升村民议事协商能力,营造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村级议事协商的良好氛围,实现社情民意有效收集、群众诉求合理表达、多元主体共建共治、民生诉求及时解决,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治理格局。
(三)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办印发的关于石林彝族自治县开展“五级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实施网格化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深化社区基层管理体制和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健全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社区社会服务和治理能力。
三、下步工作方向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全村(社区)群众自治组织议事协商机制,形成基层议事协商“平台+内容+制度”的协商模式,确保村(社区)100%建立议事协商载体。围绕社区公益事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广泛开展协商,不断提高社区协商事项落实率。加快推进《石林县“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为提升社区服务质量提供政策依据。加快推进实施网格化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深化社区基层管理体制和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健全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社区社会服务和治理能力,打造政府管理和社区自治、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韩云娟 0871-67790092)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