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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093号提案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112093

提案答复的函

韩梅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社区治理能力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深化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石林县关于开展“五级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林县分类推进居民小区党建实施方案》,在原来“两委一站”基础上,增设“楼栋(片区)”管理层级,推行“五级治理”模式,确立以县级为主导、街道为主体、社区为依托、居(村)民小组为支撑、楼栋(片区)为基础的纵向“五级”架构,进一步强化社区能力,完善居委会自治功能,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纵深发展。

(二)延伸治理触角。2021年,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区“小区长”“楼栋长”乡村“十户长”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完善了社区“小区长”“楼栋长”乡村“十户长”队伍建设,实现辖区内“三长”队伍全面覆盖。提倡村(居)民代表与“三长”交叉任职,现有“小区长”273人,“楼栋长”1142人。4388名村(居)民代表兼任“十户长”,联系服务群众7万余户。在城市,依托社区,迅速抓好“小区长”、“楼栋长”队伍建设并及时调整和完善,做到队伍稳固定型,体制机制建立,社区自治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在农村,抓紧落实和完善乡村“十户长”队伍建设,促进其作用发挥。逐步引导包保责任体系向建立群众自治过渡,延伸社会治理队伍,强化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激活社区治理“神经末梢”。

(三)搭建议事协商平台。认真贯彻执行《石林彝族自治县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实施方案(试行)》(石办发〔2016〕39号),深入推进民情恳谈会、事务协商会、事务听证会、成效评议会等协商制度,全面开展社区协商工作 通过项目输入,在巴江社区、昌乐社区、小乐台旧社区、大乐台旧社区、东海子社区、板桥社区、矣马伴村委会、大叠水村委会等村(社区)进行了“一室多用”多功能活动室改造建设,涵盖“群众协商议事室”“图书阅览室”“儿童之家”等功能,满足居民多种活动内容需求,提高村(社区)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步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畅通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开展民主议事协商,促进居民自治。

(四)健全村(社区)群众自治组织议事协商机制。2023年县民政局起草并由县民政局、县委社会工委、县委组织部印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关于规范村(社区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方案》民联发20231联席会议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居民小区党组织成员、楼栋长、乡村“十户长”、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两新组织党组织成员、村(社区民警、村(居)民利益相关方代表、驻村(社区)单位人员、挂钩村(社区)人员、村(社区)社会组织代表、群众团队代表、乡镇(街道)联系组成员等相关人员构成。联席会议聚焦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通过村(居)民反映、村(社区)干部走访或议题收集等方式,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定期开展民主协商,对事关村(社区)公共利益的事务进行议事,对村(居)民涉及多方利益的矛盾与有关方面进行协商。实现社情民意有效收集、群众诉求合理表达、多元主体共建共治、民生诉求及时解决在全县基本形成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议事新局面。

(五)突出党建引领,提升小区治理水平。结合“红色物业”评定与分类推进居民小区党建工作,推进小区物业公司的党员负责同志和小区党支部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全面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突出组织建设、能力建设,规范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主动融入社区治理,着力彰显“红”的特色,体现“治”的成效。围绕党建引领好、阵地建设好、服务管理好、自治氛围好、环境品质好、治安秩序好、邻里关系好、多元共治好和探索创新好的“十好”标准,继续推进“百佳示范小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上海新天地花园小区、水岸星城小区、巴江俪岛小区创建成果,强力推进2023年天奇花园小区创建,614日组织召开了“百佳示范小区”创建推进会,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确保示范小区创建落细落实,突出创建为民的实效,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加快推进石林彝族自治县“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出台,强化城乡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城乡社区服务能力,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

(二)认真贯彻执行《石林彝族自治县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实施方案(试行)》(石办发〔2016〕39号)《石林彝族自治县关于规范村(社区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方案》民联发20231),指导各村(社区)以村(居)民议事会”“民情恳谈会”“民主协商会”“院坝协商会”“楼栋协商会”搭建平台,创新议事协商形式,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商的村民议事会议制度,聚焦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定期对村民涉及多方利益的矛盾与有关问题开展协商,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积极参与,提升村民议事协商能力,营造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村级议事协商的良好氛围,实现社情民意有效收集、群众诉求合理表达、多元主体共建共治、民生诉求及时解决,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治理格局。

)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办印发的关于石林彝族自治县开展“五级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实施网格化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深化社区基层管理体制和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健全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社区社会服务和治理能力。

三、下步工作方向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全村(社区)群众自治组织议事协商机制,形成基层议事协商“平台+内容+制度”的协商模式,确保村(社区)100%建立议事协商载体。围绕社区公益事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广泛开展协商,不断提高社区协商事项落实率。加快推进《石林县“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为提升社区服务质量提供政策依据。加快推进实施网格化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深化社区基层管理体制和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健全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社区社会服务和治理能力,打造政府管理和社区自治、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韩云娟  0871-67790092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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