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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 112169号提案 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112169号提案

答复的函

赵祥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烂尾楼清理整治中研究“防烂尾”长效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石林县自2020年开展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以来,石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确定为县重点工作内容,并于2022630日,经省级认定完成17个烂尾楼项目复工复产等销号,销号率100%

一、组织领导、机制体制

石林县委、县政府政治站位高,高位统筹推动,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坚持把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作为护民、树形象、保稳定、促发展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统筹推动,着力攻坚克难,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以解决民生问题、提升城市形象、防范化解风险为目标,按照消除存量、严控增量、动态清零的工作思路,采取“1+3+14+10+17”(即:府院联动领导小组+信访维稳、协调推进、司法处置3个工作组+14名县级包保督办领导+住建、自然资源、街道、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城管、律师团队、会计师团队10个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组成的17个烂尾楼项目专项工作组)的方式,切实加大烂尾楼清理整治力度。

)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清理整治工作一是领导小组统筹研判。石林县府院联动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调度会议,听取工作推进情况、研判存在困难问题、研究解决措施途径,专题研究烂尾楼一楼一策整治方案,做到了有领导、有统筹、有安排、有推进。累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80次,各项目县级包保督办领导以及牵头责任单位定期、不定期多次召开烂尾楼项目协调推进工作会。二是县级领导包保督办。强化县级领导包保督办机制落实,要求县级领导加强对包保督办的烂尾楼加强督促问效、问题研判和统筹调度,确保烂尾楼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工作专班协调推进。在原抽调工作专班人员基础上,补充抽调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常驻专班,专班每周不定期召开23次碰头会,抓好清理整治日常工作实行工作专班人员联系烂尾楼项目制度,一人一项目适时跟进整治进度。同时,加强府院联动,结合烂尾楼推进时序、措施,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分别成立工作专班,为烂尾楼整治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依法推进烂尾楼整治工作。

)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一是强化府院联动机制。积极联动司法部门用长牙齿的手段查清、追缴预售资金资产,锁定债权债务关系和规模,缩小资金缺口,为新开发企业接盘、施工单位续建、业主自救和政府平台公司兜底等打消后顾之忧,为后续化解打下坚实基础。对烂尾楼原开发商、前期施工方不配合整治的,特别是拿损害购房群众权益作为筹码拒绝复工复产的企业,经教育不整改的,联动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决不手软。二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健全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工作责任化常态长效机制,以任务交办方式,把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单位、部门、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工作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销号管理。领导小组对烂尾楼整治负责部门反馈的疑难问题和推进瓶颈,及时组织研判分析,给予工作指导,确保卡脖子问题及时得到解决,领导包保、部门负责、专项推进责任落实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三是健全信息互通机制。加强纵向、横向信息互通,各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实行周通报、半月专报、月上报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间不断加强工作联动、经验互学,分工明确、协作推进的氛围进一步形成。四是健全会办、交办、督办机制。按照提出问题会议研究集体决策任务交办一事一议工作思路,逐项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阻碍;明确各项整治措施完成时限,并纳入全县重点交办督查查办事项和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指标,通过督查考核指挥棒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

二、采取措施

石林县烂尾楼项目在整治过程中灵活运用金融、财税、土地、规划、司法等手段,切实加大烂尾楼清理整治力度

针对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涉法涉诉、查封和抵押较多,石林县综合施策优先解决民生问题,如指导帮助开发企业多渠道筹资续建、货币补偿、异地安置等多种方式保障回迁户、购房人的权益。通过市场化方式无法复工复产的,坚定推进破产重整程序一揽子解决复工续建、交房交证、企业债务等问题

针对债权债务关系简单、产权纠纷少、后续建设成本低的项目,综合采取市场重组、企业自救+业主自救、债务和解等多举措推动项目复工复产。

针对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备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督促开发企业完善手续后复工复产。

石林县的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得到了省市的认定和好评,现阶段严格按照2023年交房率达到100%的工作任务目标为导向全力抓好全县的烂尾楼清理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石林县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整治力度,以“咬定青山不放松,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勇气和担当苦干实干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实现清零目标。  

一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政策学习,对已启动复工复产项目,在质量、安全、消防等方面要加大统筹服务力度,做好交房交证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纪委、公、检、法、司要加大烂尾楼背后的腐败、资金抽逃追查力度,确保群众利益不受到损害。

二是要依法依规开展烂尾楼整治工作。烂尾楼整治好事要办好,同时,做好烂尾楼清理整治与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的有效衔接,烂尾楼在复建过程中,加强过程把控,注重建设质量、安全、消防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好烂尾楼整治,不可借烂尾楼整治越规违纪。

三是从源头抓好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加强项目建设的过程监管力度,严格加强施工许可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分包、转包,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责令停业整顿,纳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并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四是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昆政办〔202288 号)文件精神,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工程建设节点开展资金监管工作,一是将石林县域范围内所有商品房预售项目纳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电子监管系统进行管理;二是制定出台《石林彝族自治县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三是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防范司法扣划和冻结情况,确保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四是加强账户资金归集监测,涉及按揭贷款的,自银行推送放款信息之日起,超出30日若贷款资金未进项目监管账户,即关闭网签备案功能。五是定期、不定期开展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归集工作的抽查、发现不良行为,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记入不良企业黑名单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县府院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毕宏春097167786946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815

石建函〔2023〕60号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 112169号提案办理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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