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37号提案 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37号提案
答复的函
何凤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通东城商贸城与餐饮服务示范街区中段龙泉路段人行通道开口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石林县住建局近年来,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按照县创文办及县公安交警大队的要求,在石林县主次干道上安装设置道路中央隔离栏、人行道护栏、机非隔离栏等设施。石林县龙泉路道路中央隔离栏于2020年创文期间安装设置,针对您提出的开通东城商贸城与餐饮服务示范街区中段龙泉路段人行通道开口的建议,石林县住建局会在2023年创文工作中,联合县创文办、县公安交警大队对建议开口的地段进行实地查勘,经过查勘,如确实需要开口,石林县住建局会组织拆除道路中央隔离栏,漆画斑马线,设置斑马线隔离栏、车让人标志标识等配套设施。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县住建局建设管理科 杨志瑾 0871—67786846)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8日
石建函〔2023〕73号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37提案答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