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42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42号
建议答复的函
王明春代表:
由您在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堡子村委会新批宅基地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为您提案中所提出的问题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针对性和普遍性,同时也是目前我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对此,局长李一波主持召开了提案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局领导班子、局属各部门参加,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在做好提案面商、答复的同时,结合现阶段石林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工作调研,为下一步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打造和谐、稳定、宜居村庄,助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副局长李鸿启组织规划科、法规科等相关部门参加了新建项目规划管理专题研究会议,对建议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经前期调查研究,现将我县规划管理相关工作向您汇报并提出初步办理意见:
一、认真做好新一轮堡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我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状况和发展要求,重新开展了新一轮“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工作,此项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中,预计2023年底可以完成。为此,建议鹿阜街道、堡子村委会在协调本轮村庄规划中,加强与规划单位的对接,积极参与规划编制工作,认真梳理规划内容,提出合理性建议,让规划能充分结合村庄及未来发展需求,合理布置村庄建设用地,同时做好村内存量建设用地的梳理和整合,有序推进村庄建设。
二、全力配合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堡子是石林最大的自然村庄之一,历史悠久,文化传统浓郁,又是石林著名的红色教育基地——张炽故居所在地。因此,做好村庄规划,适度合理安排农村新建宅基地是必要的。但近年来,农村宅基地审批职能在不断改革优化,目前该审批职能已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自然资源部门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全力配合。
三、农村宅基地建设项目并非由县级部门直接安排。目前,我县也同省内其他地方一样,农村新用地建房指标较为紧张,也面临着用地需求大,但用地指标获取较为困难的问题。就我县而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包括城镇建设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是由省、市统一安排到县级,农村宅基地新用指标同样也由省、市按照相应比例适度安排,而县级是按照省、市统筹好的用地比例,将用地指标划到各乡镇(街道),再由各乡镇(街道)依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各村。
四、堡子因为石林大道建设及湿地公园规划原因,对村庄建设产生一些政策性制约因素,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根据石林城市建设的新要求、新特点,结合机构改革后新的职能职责,按“多规合一”实用性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堡子片区农村住宅建设的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堡子村宅基地审批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石林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石林的城乡建设会更健康有序、更加科学规范,为石林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实现石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易安冉 0871-67783360)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