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26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文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砂地居民小组长期闲置土地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领导对您所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
局长李一波主持召开了提案工作专题会议,召集局领导班子、局属各部门参加,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在做好提案面商、答复的同时,结合现阶段石林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工作调研,为下一步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打造和谐、稳定、宜居村庄、助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副局长李鸿启组织规划科、法规科等相关部门,参加新建项目规划管理专题研究会议,对建议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
二、通过我局实地勘察,对用地现状进行了调查了解
经现场踏勘,我局发现你所说的1.8用地,刚好位于城市规划道路、片区规划住宅用地、片区规划教育用地交接处,由于未能提供准确带坐标的矢量图纸,尚不能准确定位。但可以肯定的说,项目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具备相应用地基础,我局将随时和你保持联系,待确定用地准确位置,即可根据用地情况,明确建设的方式、内容。
三、建议社区与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加强对接协调,推进项目建设
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及发展需求,为推进乡村振兴,发展乡村经济助力,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我们愿意在砂地村建设事宜方面尽职尽责,做好规划的咨询、服务,努力构建社区建设绿色空间,盘活利用现存资源。
再次感谢您对石林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石林的城乡建设会更健康有序、更加科学规范,为石林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美丽家宜居新石林提供良好的环境。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易安冉 0871-67783360)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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