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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3号建议答复的函



保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拨付东门坊拆迁欠各小组土地补偿款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鹿阜旧城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201265日,县国土资源局与东门社区及6个居民小组签订征地协议,约定协议签订后60日内,一次性付清征地补偿费共计4895200元。截止目前,东门社区共收到三笔款项共4500000元,还欠征地费395200元。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为圆满完成《建议》办理,我局经过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并做了大量的后续跟踪服务工作,于2023517日,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和东门社区干部座谈后认为:

(一)2012年我县启动鹿阜旧城改造东门坊片区项目,征收东门社区及6个居民小组土地共27.024亩,土地补偿费合计4895200元,按照约定协议签订后60日内一次性付清征地费。

(二)以上征地款项,相关部门已向东门社区居委会支付合计4500000元,具体是:20119月,县住建局向东门社区居委会支付2000000元;20135月,县住建局向东门社区居委会支付1500000元;县土储中心向东门社区居委会垫付1000000元。剩余395200元还未支付。

(三)东门社区民委会剩余395200元还未支付的土地补偿费,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应及时向被征地方给予支付。经我局研究同意,由我局向东门社区民委会支付395200元还未的土地补偿费。

三、下步工作方向

县自然资源局将一如继往重视和支持全县社区和村(居)民小组自然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对《关于拨付东门坊拆迁欠各小组土地补偿款的建议》事宜,我们将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按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该建议的办理过程中,得到了您的大力关心和支持。

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范永刚 周保富  0871-67796979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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