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287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芳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阿诗玛”、“石林”两个注册商标管理利用的建议》建议已收悉,现已交由我局主办,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工作,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
一、基本情况
全县有效注册商标2053件,驰名商标 2件,分别是“阿诗玛”和“石林”。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件,即:石林圭山山羊、大可枇杷、西街口大蒜、西街口人参果;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件,即“路南卤腐(路南腐乳)”。正在申报中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有1件,石林人参果。
二、职责权限情况
一是商标的注册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统一进行管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只能提供商标的咨询、查询服务。二是商标的管理、保护需要商标持有人建立健全完善商标管理体系,依托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形成系统的、完备的商标预警、防范和管理制度。三是商标的维权是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通过宣传、检查、行政执导、案件查处等手段有效保护商标持有人的利益。四是商标的有偿使用及许可年限是商标持有人的权利,不能作统一规定,其他部门无权行使此权力。四是“阿诗玛”“石林”两个驰名商标其品牌的价值没有得到真正的体现,而且还被很多企业及侵权者关注,诸多商标注册类别被省内外企业、个人抢注,给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多次请教省商标协会后于4月3日代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起草了《中国驰名商标“阿诗玛”“石林”授权使用和规范化管理办法》。5月25日下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到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征求代起草的《中国驰名商标“阿诗玛”“石林”授权使用和规范化管理办法》的意见,相关工作还在进一步对接中。
三、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经昆明市政府批准《地理标准产品 路南卤腐(路南腐乳)》于2021年10月1日正式发布昆明市地方标准,2022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门立项开展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西街口人参果标准体系》研制,体系中含西街口人参果产业组织、产前管理、产中管理、产后管理、产业服务4个大类24项具体标准,严格规范西街口人参果生产经营全过程,力求保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均质化、优质化,助推石林县地理标志产业健康发展,提升产品特色。二是为规范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管理,推进地理标志授权许可使用,经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共同组织,昆明云林酱菜有限公司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许可备案核准后,已获批使用路南卤腐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口令,石林西游人参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石林鸿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石林县果王人参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石林妙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石林路丰人参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石林土果途种植专业合作社、石林欣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7家申请使用西街口人参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材料已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待核准。三是为促进我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产品品牌建设,规范商标使用与管理,提高商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品牌知名度,保护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分别于2022年4月6日和12月6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起草了《路南卤腐(路南腐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和《石林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以上两个管理办法目前正在走流程,2022年已制定下发了《石林县地理标志(2022-2024)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四、相关工作计划
(一)实施商标品牌梯队培育工程
一是加强新兴产业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引导。引导资源消耗低、综合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时开展商标注册保护工作,实现商标注册与企业产品种类扩张、市场营销创新同步乃至先行。引导、鼓励相关主体在电子商务、动漫游戏、影视制作等领域注册并使用声音商标、立体商标。二是加强高知名度商标培育。在引导服务我县传统产业创品牌的基础上,指导企业强化商标意识,加强商标注册、使用、保护,运用商标品牌推动企业发展。重点培育县域特色产业高知名度商标,推广企业字号与商标名称一致的商标策略。引导实力较强的企业注册防御商标、联合商标,合理扩大商标类别,引导扩张型企业对准备进入的行业提前注册商标。引导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村经济合作社注册农产品商标、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指导市场主体做好地理、历史、文化遗产的商标注册,防止恶意抢注。引导企业走科技创新、商标运用与品牌提升的融合发展之路,加快推动创新成果向自主商标品牌转化。在广告创意、产品设计、市场营销等方面为企业扩大品牌知名度服务。三是积极培育区域品牌。大力培育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企业,促进其从产品品牌向产业品牌、区域品牌转变。通过组织相关企业参展参会、开展对外交流等,加强商标的使用和推广,扩大区域品牌的对外效应。鼓励食品、餐饮、医药、教育等优势产业企业做大做强品牌,助推产业发展。
(二)实施商标品牌保护工程
加快商标保护平台建设。支持行业协会成立行业商标打假维权平台。加强与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的交流协作,促进本地企业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和联动,共同扶优护牌,构建多元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保护我县重点品牌健康发展。加大对跨区域侵犯我县商标品牌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提高网络商务监管水平,形成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体制。
(三)实施商标品牌增值工程
一是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支持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中介组织发展,发挥中介组织在知识产权培育、宣传、保护等方面的作用,提升企业商标品牌价值。加强政府部门与高校、中介组织联系,通过合作、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发挥中介组织的专业优势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支撑,提高政府政策的针对性。支持相关服务机构建立商标创客空间,网络商标注册、商标自主评估、商标转让等综合服务平台。二是推进商标质押融资工作。通过提供点对点跟踪帮扶,全程指导等服务举措,支持企业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与各职能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合作,推进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与各金融机构积极沟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要积极支持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工作,并给予适当利率优惠。
(四)实施商标品牌规范化授权使用工程
一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驰名商标的授权使用必须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许可核准后方可使用。二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驰名商标的授权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商标专用权期限。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李雄英 67796815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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