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 第8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宅村委会下新宅小组农田水沟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石林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田基础设施,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石办通〔2023〕19号)要求,我单位成立了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勘察调研。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的通知》(云农建〔2023〕3号)的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田间道路的投资不超过总投资的50%,水利灌溉设施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30%,耕地质量提升措施不低于总投资的10%。经多方面研究,目前没有单独的农田水沟改造项目,对您提出的《关于新宅村委会下新宅小组农田水沟改造的建议》,目前暂时难以争取实施。
感谢您对县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金克刚 67746246)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0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