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 第304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福寿螺防控工作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外来物种红火蚁、福寿螺防控工作方案》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福寿螺防控工作,福寿螺是从境外入侵我国的有害生物。在我县鹿阜街道巴江河、桃园湖、沟渠,板桥街道巴江河流域、沟渠等地方发现福寿螺危害,其繁殖能力极强,扩散速度快,因其在水源地不能使用化学防控方法,物理防控成本过高,给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公共设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根据您提出“县人民政府制定下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外来物种红火蚁、福寿螺防控工作方案》多部门联合各自负责各领域的监测防控工作。但由于没有具体的防控措施,防控效果不佳,危害难以消除。建议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加强福寿螺防除技术的研究、监测、指导和服务工作,落实防控经费,并指导其他行业部门开展防控”。针对此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以植保站、动物疫控中心为外来入侵物种福寿螺普查工作小组,开展普查工作,制定防控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开展外来有害生物普查,杜绝福寿螺往农田大面积扩散。为了进一步防止福寿螺的传入传出,确保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和健康发展。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福寿螺调查和普查工作,对福寿螺开展全面监控。截止目前组织技术人员30余人次,到农田开展 6次调查,在巴江河、桃园湖、石林风景区、沟渠等开展8次调查,经调查在水稻田目前未发生福寿螺危害,在鹿阜街道、板桥街道河道、沟渠发生福寿螺危害。
二、制定防控方案,制定福寿螺防控工作方案,强化预测预报,有效指导福寿螺防控。石林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福寿螺防控工作方案,形成福寿螺绿色防控技术措施。动员各村(社区)结合党员双报到双服务,组织志愿者加入福寿螺防控。强化监测预警,在河道和沟渠适时开展物理防控,一是河道、沟渠等发生区域,组织开展人工捡螺、卵块铲除工作。二是加强河道清理,定期清除岸边螺卵和漂浮水草,防止卵块和成螺、幼螺随水草漂移传播。三是在河道中采用天敌引入技术,按照河道生物种群结构适度投放本地鲤鱼等其他天敌,对福寿螺种群或螺卵进行控制。四是福寿螺发生区的河道淤泥不得运到其他河道处进行落干。五是在农田灌溉和河道开闸上严格把好进排水关,设置拦截网,避免因灌溉或进水时外河中的福寿螺进入。在有螺的稻田、藕田放养鸭子;在越冬或者产卵盛期采用人工捕捉灭螺。
三、强化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识别防控能力。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人员开展福寿螺识别防控专题培训2期,50人次。从福寿螺发生分布、形态特征、生物学特性、传播和扩散、防控措施等提高技术人员识别防控能力。通过在企业微信群、小区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加大市民对福寿螺的认识,避免食用对身体造成危害。
四、积极申请防控经费,避免福寿螺扩散蔓延。经普查福寿螺在我县河道、沟渠种群数量大,我局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防控经费,有条件情况下购买防控物资发放到水稻种植户,开展防控,避免福寿螺在水稻田扩散蔓延。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赵志昌 0871-67792986)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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