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 第294号建议答复的函
钱菊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寨海村小组村庄绿化美化建设项目缺口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石办通〔2023〕19号)要求,我单位成立了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调研。
在优先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前提下,2022年实施了《西街口镇绿水塘村委会寨海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1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0万元,市级资金30万元。项目主要以硬化村内晒场1000㎡,建设生态湿地公园50亩,改造生产用水水塘,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寨海村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目前寨海村村庄绿化美化建设项目已完工,缺口资金10万元,因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财政衔接资金不能用于弥补已完工项目缺口资金,故建议从其他职能部门争取专项资金予以解决。
感谢您对石林县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梅爱冰 0871-67796000)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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