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 第277号建议答复的函
毕继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木凹村委会人参果分拣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林人参果经过近27年的发展,在高海拔冷凉石漠化山坡地上取得较好效益,成为石林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至2022年,全县人参果种植面积达16.9万亩,总产量30.08万吨,总产值16.66亿元,西街口镇是石林人参果种植的核心区,2022年种植面积10.19万亩,产量18.6万吨,产值11.53亿元。新木凹村委会是石林人参果西街口镇的核心产区,具有规模大、品质优的特点,人参果产业发展在全县处于领先水平。长期以来,人参果收购处于无场地、无设施、无有效监管的状态,商贩收购人参果随意设点、随意建棚、随意倾倒垃圾的现象较为突出,严重影响了人参果交易秩序,环境污染压力较大。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力度。至2022年底,共计授权40家企业(合作社)使用石林人参果农产品地理标志,签署使用协议和承诺书,规范人参果生产、销售企业(合作社)在生产过程中按照《人参果绿色生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在收购产品时遵守公平交易原则,不收购生果,共同维护石林人参果品牌形象。
(二)争取项目扶持人参果产业发展。近三年来先后争取到昆明市人参果产业“一县一业”示范县、云南省“一县一业”特色县、石林人参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等项目资金1212万元,用于优质种苗扩繁基地更新改造、品牌打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增强了优质组培种苗的供应能力,购置了分拣设备,进一步提升了果品采后处置能力。
(三)制定人参果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4月28日,县人民政府发布了《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参果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石政办发〔2023〕28号),明确了产业发展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工程,详细规划了人参果产业园区建设工程,包括人参果集中交易、配套仓储物流设施设备、建好智能化自动分选流水线、拓展人参果精深加工领域和打造营销中心等内容。
三、下步工作计划
针对新木凹村委会缺乏人参果采后处理设施的问题,一是指导好辖区内的企业、合作社按优质优价的原则收购群众的人参果。二是管理好流动商贩,防止占道经营、私搭乱建和随意倾倒垃圾,维持好正常的交易秩序。三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整合涉农资金,扶持有投资能力的企业新建或改造人参果分拣中心,方便群众就地销售人参果。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黄兴龙 67796879)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6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