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 第314号建议答复的函
沈建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大可乡水尾村委会水尾村小组人饮困难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林县大可乡水尾村委会水尾村小组有农户58户232人,于多年前建设了人饮水项目。但由于蓄水池容量小,不能满足村民日常用水需求,需要新建一个150立方米的蓄水池,初步估算缺口资金30万元,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帮助解决。
二、办理情况
建议收悉后,县水务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河长办人员与大可乡分管领导和农林水中心工作人员对接并了解情况。县水务局答复意见是:水尾村人饮工程在2015年进行更新改造,引山箐水进入蓄水池并敷设管道供水至村内各农户。目前因蓄水池容积小不能保证全村农户正常供水。水尾村现有232人,按照《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计算,全村日用水量约22.3立方米/天,考虑水质滞留变化时间,建议新建一座100立方蓄水池,并接通进水、出水管道,配套水泵电机。石林县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人饮及抗旱应急资金40万元,用于大可乡下都泥村、水尾村人饮管网改造工程,由大可乡负责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大可乡人民政府按照工程建设程序负责组织实施,县水务局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受益村组做好配合及占地协调工作,工程建好后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并制定合理的水费收取标准,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感谢您对石林县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赵宏波 0871-67799456)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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