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第20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丽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石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石农通〔2023〕13号)要求,我单位成立了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全县7个乡镇(街道)调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经研究,全县90个涉农行政村,346个自然村已进行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到2025年实现县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全面治理,形成管用好用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护制度。截至目前全县完成166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7.98%,污水管控率增长39.8%,无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的自然村比例达95%,村庄周边及村内水塘沟渠干净、通畅的自然村比例达95%。2023年,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污水和垃圾治理行政村任务个数共31个,其中,鹿阜街道7个、石林街道6个、板桥街道4个、长湖镇4个、圭山镇5个、西街口镇3个、大可乡2个。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推动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需要政策保障、机制创新、因地制宜、内外兼修的过程,需要统筹推进、标本兼治,才能建设好美丽宜居石林。下步,我单位将持续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全县所有村庄维持农村人居环境1档以上标准,并按照二档(提档升级型村庄)、三档(生态宜居型村庄)标准持续整治提升。积极争取多方资金支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并在县财政统筹下配合将基础设施维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金克刚 087167746246)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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