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 第234号建议答复的函
高文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小型坝塘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湖镇祖莫村委会窝子山村当前的坝塘已经不能满足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周边5座生产用房更是早已拆除,当时由镇水利部门进行规划,定为应建项目,该村前期已进行大量的准备工作,但因资金缺口问题,项目迟迟没有动工。为改善老百姓生产生活用水及牲畜发展需求,需要对现有塘子进行修缮,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帮助解决。
二、办理情况
经咨询了解,石林县水务局2010年已将窝子山村中塘子列入“五小”水利工程,并投入补助资金5.80万元进行维修养护。现阶段水务部门没有修建窝子山村小型坝塘的资金渠道,建议从乡村振兴方面向相关部门申报项目解决资金问题。
感谢您对石林县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庄颐蓓 0871-67799456)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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