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 第150号建议答复的函
段正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巴江河板桥街道段治理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巴江河是我们的母亲河,穿板桥街道辖区者乌龙村、板桥社区、黄家庄村、龙溪村、叠水村而过后流入南盘江,巴江河板桥街道段现在的管理模式为各村河长分别管理各自河段,存在力量单薄,管理范围有限等问题。巴江河鹿阜街道段大部分河段都已经得到治理提升,建议将治理重点转移到巴江河流域的下段即板桥街道段,在石林县范围内的全流域进行统筹管理和治理。
二、办理情况
目前,石林县水务局已将石林县巴江河石林境内未治理河段的治理工作列入实施计划。石林县水务局于2023年2月与项目设计单位签订了《石林县巴江河石林境内乐尔村段、鱼龙坝村至堡子村段、老长坡至叠水一级电站段河道治理工程技术服务合同书》,2023年4月30日完成该项目勘察、测量、试验、调查等外业工作,目前正在进行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计划于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后上报审批。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县水务局将与上级主管部门积极协调,争取建设资金,按照建设程序及时组织实施石林县巴江河石林境内乐尔村段、鱼龙坝村至堡子村段、老长坡至叠水一级电站段河道治理工程。
感谢您对石林县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李剑波 0871-67799456)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3年6月10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