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 第6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金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石林县巴江河永定坝改造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永定坝位于石林县巴江河阿乌段下赵公庄处,始建于1738年,坝高5.6m,坝顶长33m,由于河道汛期洪水较大,上游因洪水受灾严重,于1849年在坝的左肩开挖了一条溢洪道用于排洪,1974年木闸改造成手摇式启闭的8*2.4m平板钢闸门至今。分为东、西沟灌溉下游农田,县内鹿阜、板桥两个街道的5000余亩农田受益。因建设年代久远,启闭设备老化、坝体和启闭房破旧,管理难度大,启闭不正常,上游年年都出现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严重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办理情况
2022年11月,经设计单位进行安全鉴定,永定坝河闸闸顶计算高程高于闸顶实际高程,水闸过流能力不满足下泄洪水的要求,评定为四类闸,需重建。
2023年4月27日,石林县水务局与昆明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石林县永定坝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启动了石林县永定坝河闸除险加固设计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将根据设计成果,对石林县永定坝河闸进行除险加固和改建,解决河闸启闭设备老化、坝体和启闭房破旧、管理难度大、启闭不正常、过流能力不满足下泄洪水的要求问题,提高防预洪涝灾害能力,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感谢您对石林县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王永生 0871-67799456)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3年6月10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