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 第5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金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造石林县阿乌村委会阿乌第一、第二村民小组人饮管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阿乌村1、2组人饮管网工程已于2016年经石林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完毕,单项工程投资45.73万元。2017年12月7日工程通过验收并办理了单项工程移交手续,现阿乌村1、2组人饮管网单项工程产权和运行管理单位均为阿乌村民委会。
二、办理情况
代表提出的因村内道路修缮或拆临拆危建设导致已安装的自来水因施工损毁,渗漏严重和水管杂乱的问题,建议参照管理办法按“谁损坏谁修复”的原则,由管理单位督促损坏方(人)或由管理单位自行进行修复或维护。
感谢您对石林县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马永宏 0871-67799456)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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