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 第75号建议答复的函
毕建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水塘村委会三个自然村健身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主要内容
您的建议提出:鹿阜街道办事处清水塘村委会辖清水塘、尾博邑、马石坎三个自然村没有村内健身设施,建议上级部门综合分析研判,建设清水塘村委会三个自然村健身设施。
二、建议办理情况
近年来,各级政府十分重视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2年12月,石林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已达2.6平方米,全县行政村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自然村覆盖率达80%。全县有体育馆2个(石林体育馆、县民族中学体育馆),综合训练馆1个,体育场1个,室外运动场地621个,室内运动场地78个,其中全民健身路径37条。目前,由于我县财力有限,群众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只能依靠云南省体育局和昆明市教育体育局“七彩云南” “15分钟健身圈”等项目补助资金来实施。我局将把该项目纳入近期计划,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力争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三、建议办理结果
鉴于目前县级财力有限,群众体育设施建设只能依靠省市指标逐年安排,按照您村实际情况,我局将根据省、市下达我县的指标逐年安排建设。下一步,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下,我县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将日趋完善,群众健身场地设施也将越来越普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将普遍提高,体育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水平将不断提升,我们将努力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感谢您对教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 何丽红 0871-67786959)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26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