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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307-718765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7-28 14:13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拟审批《石林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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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拟审批《石林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28 14:13 浏览次数: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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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石林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小板田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林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小板田水库工程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圭山镇小板田村委会

建设单位: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六方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石林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小板田水库工程建设内容为小板田水库一座,正常蓄水位为2048.75m,正常库容19.5万m³,兴利库容为18.2万m³,水库为完全年调节水库。水库溢流孔宽度为3.0m。设计洪水位2050.04m,对应库容23.2万m³;校核洪水2050.38m,总库容24.3万m³配套供水工程,其中供水管线3215m(小板田2714m,糯衣村501m),一体化净水设备2套(小板田规模为10m3/h,糯衣村规模为15m3/h),50m³蓄水池2座。

小板田供水末端、糯衣村供水管线末端设置一座一体化净水设备,

二、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阶段

污染物类别

环境影响

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陆生生态

小板田水库的建设过程中,大坝枢纽开挖、渠道修建和其它施工附属设施的建设过程中都会因对地表改造带来的扰动,从而损毁植被,施工区内的植被构成了自然体系的主体,施工活动将破坏了施工区植被,失去原有的自然性和生物生产力,降低了景观的质量与稳定性。水库蓄水后,淹没区的所有植被将被淹没,导致这些植被、植物个体资源造成永久性破坏,区域植被面积减小。

1、施工中合理、有序的安排施工时间、组织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和设计,禁止超计划占地,尽可能少占用植被,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2、施工期间应尽最大可能保留原有植被、植物,少挖填方,多保留现有的生态群落和生境类型;

3、施工产生的剥离表土禁止向边坡下方弃置,应运至指定的表土临时堆场进行堆放,后期用于绿化覆土,严禁乱堆乱放占压植被;

4、施工结束后用于施工迹地的恢复。对于植物物种的选取,应以乡土树种为主,并且注意灌草的合理搭配。

5、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管理。施工中应自觉保护周围环境、不乱砍伐、狩猎。

水生生态

工程建设期间,声、光、电等物理因素对施工河段鱼类栖息、生长、繁殖和迁移有不利影响

项目施工避开丰水期,尽量在枯水期进行;项目施工造成水生生物死亡,为加速受损生态系统的重建,可往河道中投放各种水生生物(如各种鱼虾、沉水植物等)。

地表水环境

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拌合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的大型修理利用石林县当地企业,工程现场只设置小型的检修车间进行简单维修,基本不产生机修废水

1、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将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生活污水中粪便污水进入旱厕,旱厕委托附近居民定期清运作为农家肥使用;其余生活污水进入生活区内设置的简易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声环境

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运行及车辆行驶噪声、爆破噪声

1、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进行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入场施工。

2、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械的施工噪声。

3、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经过居民点时应低速、禁鸣。

4、施工期间运输车辆避免超载运输,运输车辆经过沿途居民点时注意控制车速,减速慢行。

5、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爆破方式,采用乳化炸药,进行无声爆破,防止爆破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并对相关装备安装消声器。

大气环境

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机械及车辆运行燃油废气、爆破废气、食堂油烟;

1、施工车辆运输加盖篷布;

2、临时堆放的渣土有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

3、建筑材料存放加盖苫布;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平整场地、及时实施地面绿化;

4、施工运输车辆经过村庄应减速慢行,减少道路扬尘产生;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有建筑垃圾、弃土石、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水库库底清理产生的固体废物

1、废弃土石方: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委托外运,禁止乱弃渣。

2、建筑垃圾:本项目应严格执行《〈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88号),应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统一运至小板田村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

4、项目施工旱厕产生的粪便定期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于绿化施肥。

营运期

水生态环境

水库淹没区范围内,即原流水河道被淹没,由河流变成了水库水库拦河坝建成后,破坏了河流水生生态的完整性,又将原来的河流生态系统再次分割成坝上和坝下两个部分,造成鱼类生境的片断化,阻断了鱼类上下迁移的通道,造成了种群基因交流的阻隔

1水库初期蓄水生态环境用水下放

因初期蓄水时水库水位低,采用抽水泵提拔抽水到输水孔,满足生态流量要求进行放流,保证水库初期蓄水时段坝后河道生态需水量的下泄。

2运营期生态环境用水下放

在输水孔设置生态流量下放的分水阀门,通过阀门下放生态用水量,放水管道管径100mm汛期(6-11月)按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的30%(不小于0.0051m3/s)下放生态流量,枯期(12-5月)按多年平均流量的10%(不小于0.0017m³/s)下放生态流量。

3生态流量在线监测

为确保水库运行期下泄生态流量得到落实,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装置系统的安装和联网工作。

大气环境

一体化净水设备运行过程中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因此消毒过程无废气产生,一体化净水设备运行过程主要为污泥转运过程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食堂油烟等

厨房油烟采用1套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1.5m的排气装置排放。

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管理所生活污水来源于管理人员食堂废水及粪便污水等

1、管理用房内内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连同其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附近居民定期清运作为农家肥使用。

2、应定期对化粪池、隔油池进行清掏。

3在输水孔设置生态流量下放的分水阀门,通过阀门下放生态用水量,放水管道管径100mm,汛期(6-11月)按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的30%(不小于0.0051m3/s)下放生态流量,枯期(12-5月)按多年平均流量的10%(不小于0.0017m³/s)下放生态流量。

声环境

小板田水库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水库管理所办公生活噪声,水泵、风机等设施的机械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置一体化净水设备内产噪设备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

固体废弃物

一体化净水设备产生的污泥、管理人员的生活垃圾、水库漂浮物、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等

1、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小板田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2、含水污泥:定期委托运至石林县污水处理进行妥善处理。

3、废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环境风险

1、小板田水库工程

1)水库建设需要爆破时,全部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爆破,炸药由资质单位按量运输,项目不设置炸药库,炸药由资质单位随用随取。炸药运输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炸药运输不得将炸药和雷管混装运输,运送油料的运输车辆须采用密闭性能优越的储油罐,确保不造成环境危害。

2)项目在施工中应加强工程监理,组织施工质量监督、检查、评估和验收,并做好遗留尾工处理。

2、一体化净水设备

建设过程中应严禁施工人员在野外生火,对施工人员的用火要严加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带火上山,并设置一定数量的告示牌,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1、小板田水库工程

1)小板田水库库区发生水源污染,立即采取对应措施处理。

2)水库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尽快编制《小板田水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水库管理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3)在运行期应对超标的特大暴雨洪水,应事先作好非常泄洪措施的准备,并应事先通知下游做好防汛抢险准备。

4)项目运行期应加强水库技术管理工作,维护和管理好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重视大坝安全监测、鉴定工作,加强库岸坝体防护加固和闸门维修养护,经常检查和定期观测大坝安全情况,并对洪水数据进行复核,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杜绝水库带病冒险运行;有效地听从上级水利部门调度,做好供水调度和防洪调度,通过科学管理来杜绝水库溃坝险情的发生。

2、一体化净水设备

1)严格做好分区防渗工程,施工期加强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提高防渗工程质量。危废暂存间按重点防渗区进行建设。

2)危险废物的贮存严格按照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和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执行。

3)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4)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局备案。

三、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石林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小板田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

电话/传真:0871-67798412

通信地址:石林县天奇路1号

邮编:65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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