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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309-739948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7-20 14:08
名 称: 问答解读《石林彝族自治县“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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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石林彝族自治县“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2023-07-20 14:08 浏览次数: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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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以实现老有颐养为目标,以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为重点,更好地发挥石林在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中的先行示范作用。

问:规划编制的背景是什么?

答:“十三五”时期,按照机构养老创品牌、居家养老创特色、社区养老辟新径、社会养老促发展的思路,石林县不断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截至2020年,全县共有各类养老机构30个,其中农村敬老院4个,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1个;已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8个,老年活动设施7个。共有各类养老床位1571,为“十四五”时期加快推进石林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随着老龄化的推进和人均预期寿命的提高,高龄老人明显增多,呈现出基数大、比例高、增长快、空巢多等特点。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将由过去的生活必须型消费向享受型、发展型和参与型转变,养老服务也面临高质量发展的转型,给养老服务发展带来新的压力和挑战。人口老龄化也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带来了新的机遇。

党的二十大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昆明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昆明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石林彝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石林彝族自治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问:“十四五”时期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是什么?

答:2025年,全面形成与全县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养老服务需求相匹配,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养老服务人人可及,多元化、个性化养老需求有效满足,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具体包括进一步研究出居家上门、养老机构考评、智慧养老、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等政策法规,积极参与《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已建成居住区逐步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和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65%以上,城市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不低于90%;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广泛发展;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全面建立部门协同指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

问:规划设置了哪些指标?

答:围绕上述目标,《规划》设置11个指标,支撑总体目标的实现。

1.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60%

2.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100%

3.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

4.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

5.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90%

6.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5%

7.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社工数量≥1

8.社区内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工数量≥1

9.建立老年人能力和需求综合评估制度及标准;

10.居家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探访帮扶率100%

11.建立社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制度。

问:“十四五”时期我县养老服务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一)加快补齐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短板。配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统筹城乡、整合资源、优化供给、补齐短板,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

(二)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本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逐步丰富发展服务项目;推动实施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功能;推动多层次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设。

(三)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巩固家庭养老地位,积极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加强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

(四)全面推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深化公办机构改革,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提供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适度建设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养老机构;优化城乡养老机构床位比例,推动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构建“互联网+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模式。

(五)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机制;整合医疗、康复护理和养老资源,引导和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组织建立医养康养联合体;发展适宜老年人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中医药特色医养康养结合机构。

(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者培训项目;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强化养老服务人才供给;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推动“社工+志愿者”联动为老服务。

(七)建立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推动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依托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幸福食堂等平台,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银龄行动”,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

(八)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水平。制定和实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政策,推动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加快建立全县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应急管理工作,健全组织机构、预案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应急场所、应急制度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

问:“十四五”时期我县养老服务重点项目有哪些?

答:(一)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到2025年,石林县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和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设施。

(二)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工程。在全县范围内推动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确保在老年人有需求的街道、社区建立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站点,每年不少于2个。

(三)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实施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引导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到2025年,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250张。

(四)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含新建和改建、扩建)1所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县级照护服务机构增设失能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以及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医养结合照护单元,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0%

(五)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支持有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到2025年,全县有2个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问:规划有哪些亮点?

答:(一)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制定并动态调整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在确保特困老年人应养尽养基础上,构建面向全体老年人,以经济困难和亟需照护的老年人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二)扩大优质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建设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增加就近、便利、普惠的优质养老服务供给。

(三)着力解决养老服务场地设施问题。大力推进城市新建居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推进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区基本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构建城市地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四)支持社会力量充分参与养老服务。加大扶持力度,搭建发展平台,支持各类主体参与养老服务,持续推动社会力量成为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力量。

(五)推动城乡养老服务平衡充分发展。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布局,统筹城乡、整合资源、优化供给、补齐短板。大力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


原文链接:http://www.kmsl.gov.cn/c/2023-07-17/66676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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