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小新冲片区涉矿加工7户企业 开展使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情况专项节能监察结果的公示
石林彝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对小新冲片区涉矿加工7户企业
开展使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情况专项节能监察结果的公示
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节能监察大队开展使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情况专项监察的工作方案》(石工信发[2023]6号)精神,石林彝族自治县节能监察大队于2023年7月5日对小新冲片区涉矿加工的7户企业开展了使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情况专项节能监察,按照《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和《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云政办规〔2019〕4号)要求,现将专项节能监察结果公示如下:
一、截止2023年7月5日,石林铭泰工贸有限公司(新型环保砂石骨料和钙粉生产项目)在用主要机电设备(产品)电机7台,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至四批)的标准,不属于国家公布的高耗能落后淘汰机电设备。
二、截止2023年7月5日,石林县裕泰石材厂在用主要机电设备(产品)电机1台,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至四批)的标准,不属于国家公布的高耗能落后淘汰机电设备。
三、截止2023年7月5日,石林磐合石业有限公司在用主要机电设备(产品)电机8台,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至四批)的标准,不属于国家公布的高耗能落后淘汰机电设备。
四、截止2023年7月5日,石林县老石园碎石厂在用主要机电设备(产品)电机2台,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至四批)的标准,不属于国家公布的高耗能落后淘汰机电设备。
五、截止2023年7月5日,石林春林石材厂在用主要机电设备(产品)电机8台,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至四批)的标准,不属于国家公布的高耗能落后淘汰机电设备。
六、截止2023年7月5日,石林众泰石业有限公司在用主要机电设备(产品)电机6台,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至四批)的标准,不属于国家公布的高耗能落后淘汰机电设备。
七、石林春林石材厂碎石项目于2021年6月起停止生产经营,2021年7月办理了注销排污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截止2023年7月5日处于关停状态,无法进行现场监察,故无专项节能监察结果。
对上述专项节能监察结果如发现有不实情况或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石林彝族自治县节能监察大队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公示期限至2023年7月26日。
受理单位:石林彝族自治县节能监察大队
举报电话:0871—67796356
通讯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东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背后
邮政编码:652200
石林彝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