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转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高鸿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7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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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转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高鸿等同志
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了高鸿等同志任免职务事项,现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高鸿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石人发〔2023〕11号)转发给你们。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高鸿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民政府土绍芳同志提请,2023年5月30日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
决定任命高鸿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张冉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万勇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赵晓梅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