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 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302号建议的答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
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302号建议的答复
李东代表:
您在今年的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搬迁新建项目建设的建议》第302号建议,建议很好,本提案已由县政府交县卫生健康局办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以《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黄继斌任组长,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肖云为副组长、李云全同志为联络员的提案办理小组,具体负责办理302号人大建议。自5月以来,我局办理小组人员深入走访了解,认真调查,研究如何加快推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搬迁新建项目建设。现答复如下: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搬迁新建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石林县疾病预防控制水平,该项目建成后,石林县将建立起较高水平的检测检验中心,成为全县卫生建议和疾病控制工作的重要基地,为石林县的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机构的 技术和人才优势,提高卫生检验监测、疾病控制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需求,推动社会发展,更好地承担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的检验检测工作。增强对重大疫情、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能力和对生化恐怖事件的应对能力。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完善石林县疾病防控工作,提高中心实验室分析能力及科研水平,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强健康危害因 素的监测和干预,保证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维护社会袍定,对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
县疾控中心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求,按照各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将石林县疾控预防控制综合能力提升搬迁新建项目向县政府请示,2020年3月30日,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决议:同意县卫生健康局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搬迁新建项目,总投资控制在6200万元以内,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实施项目。
(二)基本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疾病预防控制综合能力提升整体搬迁新建项目。包含业务楼、实验楼、应急物资储存库、门卫室等备勤用房附属设施。项目用地面积20亩,拟建设地点为东城新区县公安局对面,总建筑面积5200㎡,其中:其中业务用房3000㎡,实验室用房2000㎡,应急物资储存库200㎡,预算总投资620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由国家、省级财政划拨。
二、项目推进情况
(一)项目前期推进情况
1、完成可研批复,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关于对石林县疾病预防控制综合能力提升搬迁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发改投〔2020〕15号)。
2、完成环评批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批复)《关于对〈石林县疾病预防控制综合能力提升搬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办公室〉》(石环发[2020]34号)。
3、取得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审批情况,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4、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设计方案初步完成,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通过县规划国土委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项目供地方案通过县规划国土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提交划拨土地经费(640万)请示到县政府办。
6、积极与石投公司对接整合疾控、消防、水厂土地调规方案及整体开发方案。
(二)项目资金争取情况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搬迁新建项目于2022年4月、6月两次向县发改局申报石林县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于2022年8月申请卫生健康领域202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
三、存在问题
一是土地划拨款640万未解决,后续工作无法推进。二是石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所有经费均由财政划拨,新建项目建设资金筹集难度极大,2022年申请报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均因收益较低,无偿债能力未通过审批。
四、下步推进计划
一是继续完善中央资金、专债等各类资金申报的必要条件,积极争取资金。二是继续与石投公司对接土地开发方案,2023年,石投公司先后三次组织协商会,疾控、消防、水厂及意向性投资方初步商定项目建设地块位置、面积,初步确定整体建设方向,由石投公司整体负责报批、建设。目前相关手续办理中。
诚恳感谢您对我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关爱、理解、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和支持我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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