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130号建议答复的函
车倩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优化事业单位专技人员职称评聘办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的主要内容
职称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标志,也是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收入的决定性因素,但目前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通道拥堵现象严重,严重挫伤了专业技术人员高效保质完成工作的热情和创新积极性,造成了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难、提升难、易流失的现象。您为我们提出了宝贵的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二是建议在“石林政务网”增设“事业单位”专栏,内容包含国家、省、市、县级层面与事业单位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策文件以及招聘信息等。三是建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强对职称申报的指导工作。
二、办理工作情况
近年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立足“两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制度,注重引导我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乡镇基层及非公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
(一)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职称是评价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的重要手段。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2017年,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7〕29号)。为把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到实处,2018年, 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石办发〔2018〕9号)。2019年起,以推进人才分类评价,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云南省各行业相继制定了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明确了各行业职称申报适用范围、申报条件、评审条件及特殊人才申报职称的条件,形成了多元化、差别化的评价机制,建立了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2020年,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办法》(石办发〔2020〕13号),规范了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建立了事业单位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能上能下、科学晋升、合理流动的竞争机制。
(二)开通职称申报网上申报和招聘信息网上发布,扩大职称申报对象。深入实施职称网上申报,2019年、2021年、省、市人社部门分别开通了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公共平台,囊括了职称申报通知、各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省、市人社专网及“石林人社”微信公众号内容涵盖了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策文件以及招聘信息,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扩大职称申报范围对象,除国有企事业单位外,非公经济、自由职业者均可申报职称评审。
(三)厘清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晋聘,无需另发补发职称证书;畅通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和管理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职业技能人才,均可申报职称,有效推进职称评审衔接制度建设工作。
(四)加强指导,逐级推荐。紧紧围绕全县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多层次、多领域、多渠道宣传、指导职称申报工作。按以下步骤开展: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审核推荐,市人社部门审核,评委会牵头部门审核,评委会评审前公示,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下发任职通知,核发职称证书。
近三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指导、审核职称申报1523人次。其中,正高33人次、副高686人次、中级604人次、初级200人次,系列涵盖教育、卫生、工程、农业、文化、档案、新闻等方面。
三、下步工作计划
今后工作中,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按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到健全职称制度体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职称评价机制、强化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工作中,及时做好职称申报宣传、指导、审核工作,完成专业技术职称初级考核定职及证书办理工作,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和健全服务保障机制。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槐永琼 0871-67796492)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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