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林彝族自治县2023年推进经济回稳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恢复和促进消费能力,提振市场信心,全面激发市场活力,推进经济回稳向好,2023年5月23日,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2023年推进经济回稳向好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为便于更好了解掌握《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石林县推进“当好排头兵”三年行动的第一年,保持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恢复和促进消费能力,提振市场信心,全面激发市场活力,推进经济回稳向好,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2023年推进经济回稳向好若干政策措施》。
二、政策主要特点
(一)把工业强县放在优先位置。落实全县大抓产业、主攻工业的工作要求,在培育壮大工业经济、助推做强园区经济、支持工业创新发展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千方百计塑造工业经济新优势,加快提升园区发展质量,为石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夯实支撑。
(二)把全域旅游发展作为工作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石林县全域旅游发展“51068”重点任务目标,推动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
(三)把扩大有效投资作为稳增长重要抓手。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以项目大建设夯实投资大支撑、推动经济大发展。引导和推动总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把做强地方经济贡献作为重要支撑。支持和引导石林县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调动企业积极性,提高税收收入的贡献。对年内发展好、贡献大的“四上企业”全职在岗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奖励。
(五)着力推进建筑业稳步提升。为推动建筑业发展,我县加大建筑业政策扶持力度,在增强内培力度、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方面提出政策措施。
(六)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激发市场活力为导向,采取务实行动,让市场增强信心,让企业焕发生机和活力,以此为经济发展注入动力,迎来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新局面。
三、政策主要内容
包括6个方面11条政策措施:
一是坚定不移加快工业强县步伐。包括:培育壮大工业经济、助推做强园区经济、支持工业创新发展3条措施。
二是坚持不懈助推全域旅游发展。包括:助推旅游品牌提质增效1条措施。
三是积极鼓励扩大有效投资。包括:抓实项目促投资、积极发展总部经济2条措施。
四是鼓励做强地方经济贡献。包括:鼓励扶持工业企业提升经营能力、鼓励扶持“四上企业”做优做强2条措施。
五是着力推进建筑业稳步提升。包括:着力增强内培力度、鼓励企业增产增效2条措施。
六是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包括:抓实四上企业强主体1条措施。
四、其它方面
对符合奖补政策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后动态即时兑现奖补,本政策由县政府办牵头负责解释,若与国家、省、市、县同类扶持政策重复的,坚持“就高不就低”享受一次政策扶持;国家、省、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政策措施》有效期
《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