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华瑜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石干〔2023〕58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华瑜、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朱敏、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中心主任高彦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湖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陈春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街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杞锐、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大队长施钰姣、鹿阜司法所所长李燕敏、石林司法所所长熊林、长湖司法所所长刘涛、圭山司法所所长范永学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