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关于举行《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1号公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决定对《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举行。
三、 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23人)
1.石林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范围内年满18周岁的消费者代表16人,其中:居民5人,行政事业单位4人,企业3人,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者4人。采取自愿报名、背景调查、随机选取方式确定。报名人数不足或无人报名时,由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消费者协会或其他单位推荐产生。
2.石林县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
3.石林县辖区内年满18周岁,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人。
4.法律工作者1人。
5.经营者代表2人。
6.第2项至5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石林县城市管理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3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3人,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参加人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名额不足的,由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消费者协会或其他单位推荐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下午17:00时。
报名采用现场、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现场报名到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石林县行政中心A区213室)报名。报名人填写好报名表后,与身份证扫描件(照片)一并报送至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传真电话:0871-67796703,报名邮箱:1004480098@qq.com。
报名人应当如实填写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公民参加听证会是依法参与社会管理的行为,原则上本次听证会不设误餐补助、交通补助等。
五、其他事项
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石林县城市管理局将于2023年4月2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人、听证参加人、旁听人等名单,在官方网站公布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人、听证参加人、旁听人员等名单,并在听证会举行15日前将听证会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会参加人员。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
联系人:董琼芬 联系电话:0871-67796719
特此公告
附件:《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报名表》
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7日
附件: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