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kms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25076-202303-683187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3-29 11:35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拟审批《石林大地梁子“药光互补”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拟审批《石林大地梁子“药光互补”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9 11:35 浏览次数:305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石林大地梁子“药光互补”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林大地梁子“药光互补”光伏项目

建设地点:石林县西街口镇沙坡村

建设单位:华润新能源(石林)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天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发电系统、升压站, 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27个太阳能电池子方阵、189台320kW 组串式逆变器、27台35kV箱式变压器、3回集电线路组成。工程装机交流侧总容量60.48MW(直流侧总容量 74.99MWp)。太阳能电池子方阵分为四个片区,舍波村片区布置1#~4#子方阵,尾堵渣片区布置5#~8#子方阵,沙坡村、新木凹子村片区布置9#~25#子方阵,老木凹子村片区布置 26#~27#子方阵;27个子方阵包括:3200kVA子方阵4个、2600kVA子方阵8个、2000kVA子方阵10个、1600kVA子方阵5个。3 回35kV 集电线路包括:1UL 线路连接1#~8#光伏箱变,共8个光伏方阵;2UL线路连接18#~27#光伏箱变,共10 个光伏方阵;3UL线路连接9#~17#光伏箱变,共9个光伏方阵。升压站:新建1座 110kV 升压站,位于19#太阳能电池子方阵区域,围墙内总占地面积为3551m2 。升压站属于户外变电站,设置一台63MVA主变压器,配套生产楼等公辅工程、环保工程。项目占地面积1007384.592m2;总投资28074万元,环保投资150.5万元。

二、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阶段

污染物类别

环境影响

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大气环境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及机械尾气等,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施工场地适时洒水,大风天气避免易起尘物料运输和卸载,易起尘材料进行遮挡覆盖、密闭运输,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废水、雨天地表径流等

施工人员不在项目食宿,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在施工区设置临时截排水沟,雨天地表径流收集导入沉淀池处理后优先回用,剩余的外排。

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工作,合理布置高噪声施工机械位置;运输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及经过居民区时,应低速、禁鸣

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废弃土石方全部回填不外排,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拉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生态环境

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敏感区,不涉及保护植物及动物,占用的区域以灌木林地为主,对植被的影响局限于区域广布或常见类型。项目建设对植被、植物及动物影响较小,不会破坏生态系统完整性,降低项目区内生物多样性。

1、禁止超出施工界限施工新增临时占地,禁止侵占和损坏占地范围外的土地、植被,禁止乱砍乱伐;施工道路应尽量收缩边坡少占土地、并根据运行后的使用功能合理制定恢复措施。2、施工表土集中堆存,施工完毕后用于区绿化;复绿应优先采用乡土树种,禁止采用外来物种。3、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对临时占用的集电线路区、场内道路边坡及施工场地区进行“恢复性”种植。4、光伏复合项目光伏板下及周围种植农业,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不破坏林业或农业生产条件,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5、在不影响光伏复合项目运营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制定绿化方案,适度补植补种乡土树种、草种。6、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猎杀野生动物;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或受伤的兽类,应及时移交当地主管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营运期

电磁环境

项目运行期电磁环境影响源主要为 110kV 升压站

1、建设单位应向周边居民宣传、贯彻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规章。2、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3、加强变电站内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使设备和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 110kV 升压站内厨房油烟、汽车尾气

食堂油烟需安装集气罩、油烟净化器处理,经处理后设置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所在构筑物楼顶排放;升压站内停车场车辆进出时排放少量的汽车尾气,主要成份是烯烃类、CO和NOX ,属无组织排放。汽车尾气间隙性排放,其排放量少,可及时扩散,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升压站生活污水、光伏方阵组件清洗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有效容积不小于 1m3预处理后进入化粪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有效容积不小于3m3 )预处理,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进入中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不低于1m3/d)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在中水暂存池(有效容积不低于5m3 )暂存,晴天回用于升压站区绿化不外排。

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110kV升压站电气设备噪声

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措施。《报告表》预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废电池板、废旧设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隔油池废油、餐厨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三、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石林大地梁子“药光互补”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

电话/传真:0871-67798412

通信地址:石林县天奇路1号

       邮编:652200


友情链接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石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石林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7796695 邮箱:slxxgk@qq.com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