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立足于卫生健康局工作职责,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加快推进健康石林建设,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推动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为我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卫生健康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整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1.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单位建设。强化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将法治建设作为单位“一把手工程”列入总体工作目标考核。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成立了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理领导具体抓负实责。科级以上领导每年进行述职述廉述法工作;通过干部在线学习、法宣在线、专题讲座、集中学习等方式强化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决策能力。2022年党委会研究并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报告2次,制定了法治建设工作和普法建设工作清单,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2.严格落实学法工作。县卫生健康局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会、下属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会议内容及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计划,同时在职工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石林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法律学习工作计划》,重点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3.严格组织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个人述法报告。县卫生健康局积极按照《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党政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石治县〔2020〕4号)要求,组织县卫健局6名行政科级以上干部、2名事业编副科级干部进行个人述法,并开展述法民主评议。
(二)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内容。
1.深化简政放权及放管服改革,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政策指引,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并编制告知承诺事项目录清单5个。在前期落实“减材料、减时限”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了告知承诺格式文书,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外公示,方便申请人查阅、使用。按照指定的告知承诺格式文书,制作护士执业注册、医师执业注册等多项事项的备案告知承诺书。采取自查自纠方式规范管理,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利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等收集、比对相关数据,实施在线核查。如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时,我们通过信用系统平台,查询医疗机构实体的营业执照信息;如在办理医疗机构校验时,我们查询医疗注册联网管理系统查询对应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及医护人员信息。通过减少办理时间、压缩审批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做到了“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了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2.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双公示”工作要求,在云南省卫生健康执法监督综合平台、石林县人民政府网和昆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汇集系统中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承诺等信息。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采取执法文书制作、音像记录和电子数据采集等形式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共配备10部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设备13台,数据采集站1台,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查封扣押等全部执行为进行音像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适用《昆明市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和《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中法行政法治决定法制审核办法》,2022年截止12月1日至,共对45个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法治审核,法制审核率达100%。另外,完成行政执法换证工作。今年我局共4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均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3.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情况:2022年石林县卫生健康局共1件行政复议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中。全面无行政诉讼案件。
4.检察建议办理情况。根据《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抗(抑)菌制剂生产经营单位专项卫生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及石林县药品经营行业《检察机关督办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药物》交办会会议安排,石林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执法车辆7台次,卫生监督员21人次对全县范围内114家药店开展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累计排查封存黄皮肤抑菌凝胶9支、灵方皮舒克消毒凝胶14支、千鼎百盛快速内外痔疮膏15支,以及产品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有关规定的消毒产品24种261盒。已依法立案8起。
5.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情况。依据《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规范编制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工作的通知》,县卫生健康局编制《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从重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免于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并及时公布于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
6.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及备案。2022年,县卫生健康局共对22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清理,其中宣布实效1个,继续有效21个。
7.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积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截止目前无清理文件。聘用法律顾问1名,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1件。
8.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矛盾排查化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强化法制宣传。制定了普法事项工作清单,组织了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宪法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法宣在线无纸化学习,局机关34人人参学。各下属单位积极组织职工参加。二是建立医疗矛盾纠纷行政调解机制。为加强县卫生健康局医疗矛盾纠纷行政调解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组织机构,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到位、化解到位、督促到位”,发挥行政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县卫生健康局成立了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置办公室和联络员。三是抓信访维稳,促矛盾排查化解。截止目前,县卫生健康局共受理12345市长热线501件,办结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100%,其中97.2%是关于疫情防控隔离酒店留观点问题,其他多为核酸检测时间、堵卡点、医疗服务、医院停车收费、等待就医时间过长等;今年已办理信访件7件,受理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三)特色亮点、经验及成效。
1.强化监管规范医疗秩序。一是开展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和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以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为载体,将医疗机构廉洁从业行动与开展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学检查等工作相结合,对所有存在不合理检查的病历均反馈主管医生整改。二是巩固提升“清廉医院”建设成果,全县3个县级医疗机构、7个乡镇卫生院在创建“清廉医院”考核验收达标的基础上,健全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网络监管机制和考评评价机制,巩固清廉医院建设成果。三是严厉打击卫生健康违法行为,共立案处罚49起,罚款金额40.06万元。其中医疗卫生29起,已办理27起,罚款35.19万元,案件办结率93.1%;职业卫生2起,罚款1.5万元;公共场所18起,罚款3.37万元,4起警告行政处罚。
2.强化疫情防控措施。一是持续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全县5家核酸检测机构有检测设备18台,配备432台IDA智能数字终端,具备2天内完成区域性全员核酸检测的能力。“9.06”疫情突发,完成静态管理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五轮,结果全部阴性。截至10月31日,全县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出结果270万余人份。二是进一步加大疫情检查督导力度,开展覆盖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及院感防控专项督导7次,覆盖全县170余家医疗机构。三是高效有序开展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全县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644640剂次,60岁以上人群第一剂次接种35253剂次,接种率89.01%(其中60-69岁人群接种率97.18%;70-79岁人群接种率87.78%;80岁以上人群接种率60.05%。
3.加强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指导,提高卫生监督协管 工作能力。一是2022年3月23日,石林县卫生健康局下发石卫健通[2022]16号《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乡镇、城区卫生监督协管站站长及任期,组织召开了2020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暨培训会,与各监督协管站签订了目标考核责任书,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对协管员的聘用管理情况及协管服务经费的配套使用情况做了明确规定。二是城区协管站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各类巡查工作,建立一户一档,截止三季度,巡查率达100%,信息报告率80%(信息线索为医疗卫生、职业卫生),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率95%。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三项制度”工作落实尚需进一步细化。目前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缺乏细化的内部管理和责任分工,流程清单不完善。
(二)法治宣教活动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从已开的法治官教活动来看,大部分是传统的讲座、传册等方式,受众主体局限在系统内部,宣教效果有限。
(三)下属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2022由于疫情反复,形势严峻,造成基层医疗机构大量人员被抽调至疫情防控第一线,甚至抽调办公室、后勤人员参与堵卡、扫码、测体温等工作,导致部分法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开展活动不多。
(四)统筹协调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只注重个体医疗机构督导检查,对村卫生室督导检查力度不够。我县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量大面宽,科室承担工作任务较重,但科室监督员相对少。无证经营依然存在,个别单位和经营户未能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造成无证经营的现象较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使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能够“一专多能,综合执法”。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加强对医疗机构、学校等《传染病防治法》履职情况的监督,突出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规范处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二)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协调、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利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完善卫生监督业务、执法和管理规范。
(三)精心组织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中的中医医疗技术违法违规行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以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等为名或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欺骗、诱使、强迫消费者接受非法诊疗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审批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和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的行为。
(四)扎实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强化监督监测,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水平,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秩序,为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及播散提供重要保障。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监督档案,加大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执法频次和力度,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抽检以及教学生活环境监测,督促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尽快整改完善。突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职业病危害告知等内容,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依法责令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等基础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六)抓好以监促管工作。促进全县餐消企业卫生监管水平整体提,督促辖区内餐消企业充分运用智能化、可视化设备,卫生管理常态化机制全面推广;使用餐具、饮具二维码投诉举报平台,宣传动员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推动建立“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群众监督”的长效机制,节约行政执法成本,进一步提高石林县餐消企业的监管效率。
(七)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公共场所、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督促企业卫生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让劳动者掌握防护技能。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