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22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2022年,全县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石林、法治石林进程中,涌现出了一批表现突出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他们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参与事故抢险救援,弘扬了社会正气,促进了全县社会安全稳定。
为激励先进,弘扬见义勇为的高尚品质,倡导社会良好风气,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李绍武等见义勇为个人和先进群体进行表扬奖励。希望受表扬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崇尚见义勇为品质,关爱见义勇为人员,为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石林、法治石林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石林彝族自治县2022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先进群体人员名单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石林彝族自治县见义勇为
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人员名单
一、先进个人(1人)
李绍武 云南省科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员工
对以上1名人员,授予“石林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先进群体(1个共5人)
赵元琦 石林博威体育培训学校教师
符文超 石林博威体育培训学校教师
高宇辉 石林博威体育培训学校教师
陈 燕 石林博威体育培训学校教师
罗 玉 石林博威体育培训学校教师
对以上1个群体,授予“石林县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