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石林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ms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林县石林大道行政中心A区,邮编:652200,电话:0871-6779651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石林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细化公开要素,明确责任,保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政府门户网站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23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宣传公示栏等公开信息14000余条。加大对受疫情影响重的旅游、文化、餐饮、住宿、零售、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抓实减税降费、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信息公开。抓细审计信息、疫情防控、医疗卫生等信息公开。二是抓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为载体,运用图文、问答、海报、宣传折页等多元化方式,多渠道、多角度解读政策。切实提升政策知晓率和到达率,2022年,发布政策解读材料18篇。三是强化重大决策全过程公开。公开重大决策听证事项6条,开展调查征集8期,及时公开政府常务会议及政府全会信息38期,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复文506件。
运用图表及问答式开展政策解读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完善全县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申请接收渠道覆盖“互联网渠道及线下渠道”。配合做好“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对全县30家单位开放了接收依申请公开信息端口,并做好新版系统使用的指导培训。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全县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
(三)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常态化抽查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制定《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报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公文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标识、信息发布的审查内容及整改要求等进行了细化。持续实行查错纠错机制,检查情况做到一日一反馈一整改,确保公开信息准确,不涉密、不侵犯公民隐私。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梳理公布交通、旅游、统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自然资源6个新增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前,已形成县级30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县乡村三级政务公开目录体系初步建立。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新形势,紧扣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群众需求,在政府网站开设利企惠民政策专栏,进一步调整义务教育、公共文化服务、产品质量等栏目,确保所有主动公开事项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推进政府信息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入开展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清理关停工作,对现有运维能力较差、更新较慢、互动回应功能缺失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合,明确政务新媒体运维要求及责任,全县38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备案系统”。实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日推送周报制,通过工作群发布推荐转载信息,每周五检查运维情况,全面推动我县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强监督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对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标准、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自查,形成《石林县政府网站发现问题整改责任表》明确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进一步提升石林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部门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中易错词,形成常见错误汇总表下发到各部门,防范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加强检查考核。坚持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项考核指标纳入县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单位的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
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政务公开培训2次,对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及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操作流程、政务公开常见问题等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石林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照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1 | 1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003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079 | ||
行政强制 | 164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199.2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意识需进一步强化。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内容把关不严,对交办的工作落实不到位、不及时。
二是政务公开平台的运维需进一步加强,个别政务新媒体存在点赞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原创类政务信息较少。
三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需进一步深入,信息公开深度有待拓展。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强化学习培训、层层传导压力,坚持常抓不懈,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总体原则,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事前审查、不定期抽查,定期评估通报,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
二是加大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力度,及时更新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引导政务新媒体逐步提高原创信息发布比例。
三是强化主动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2022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2年,石林县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聚焦经济、民生等重点领域,深化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助力石林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在政府网站开设利企惠民政策专栏,集纳公开《石林彝族自治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石林彝族自治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利用市场监管信息、旅游市场监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栏目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及时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转发国家、省、市减税降费政策。建设“石林税务远程服务工作室”,公布咨询辅导电话,建立全流程、专业化、精准化的“点对点”“一对一”线上纳税缴费服务模式,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速享尽享。
二是加强公共卫生、民生保障信息公开,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强化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传染病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统筹用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做好稳就业保就业政策宣传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稳岗就业信息95条、“石林人社”微信公众号143条、“石林就业”微信公众号336条、“石林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280余条。调整义务教育栏目,持续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等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生态环境、公共资源配置、自然资源、财政和审计信息公开。常态化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持续做好中央、省、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2022年,“生态环境”栏目发布信息74条。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共发布各类交易项目129件(其中:工程建设类交易78件,政府采购类交易45件,产权交易类交易3件,土地交易3宗)。在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发布采购公告200个。依托云南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土地征收公告、拟征收土地现状、批准文件等信息。全面公开政府及部门财政预决算,及时在政府网站审计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25条。
2.紧扣政策落地,强化互动回应与公众参与。
一是多渠道推进政策咨询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专人负责,现场解答公众政策咨询。上线“营商环境会客厅”,为企业、群众搭建更便捷、更个性化的政策咨询、问题反映、意见反馈、讨论交流的常态化政企沟通平台,2022年,开展“局长会客厅”3期、“云上会客厅”9期。通过政府网站发布调查征集8期,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积极扩大公众参与。
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
二是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进企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2022年石林县政策进企业宣讲活动,增进政企沟通交流,县社保服务先锋队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对惠企政策进行解读,让政策红利精准直达。
三是以“政府开放日”拓展公众参与度。聚焦营商环境、产业发展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组织开展“零距离感受便民利企服务 共促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和“枇杷树下话枇杷:助推枇杷特色产业稳步发展”“政府开放日”活动2次,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关切,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获得感。
“零距离感受便民利企服务 共促政府工作公开透明”
政府开放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