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石林彝族自治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石林彝族自治县税务局(以下简称“石林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规范进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互动,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2年,石林县税务局通过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及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昆明市税务局频道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条次。其中,重点领域减税降费信息公开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政府采购意向公告1条。通过昆明市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信息135条次。其中,行政许可132件、行政处罚173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石林县税务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吃透条例精神。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明确公开主体、公开范围、公开目录、信息内容、公开流程、公开形式、公开载体、公开时限等,规范信息发布管理。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审查力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等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泄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税收秩序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石林县税务局未开设新媒体账号,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为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昆明市税务局频道、石林融媒及办税服务厅等平台。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程序,认真做好各网站有关栏目的信息维护工作,定期发布税费政策、行政执法信息等内容。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公布内容、数据、格式等进行把关,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的基础上,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五)监督保障
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并将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和问责,对回应不妥当、政策解读不到位、报告不及时的情况予以通报批评、约谈整改;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以来,石林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但在落实的过程中仍有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所不足,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加强与纳税人缴费人交流还不够广泛。二是政务公开的形式还相对单一,多渠道加强政务公开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制作和发布政府信息还不够规范标准。2023年,石林县税务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认真加以改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研究公开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立足规范化标准化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各项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的制作、公开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充分结合石林税收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税收管理基层政务公开。
(三)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作用,做好云南省税务局官网和石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相关栏目中的内容维护,发挥好网络媒体第一宣传平台的作用。
(四)抓住工作重点,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税收执法、政策落实、税收征管改革等工作重点,做好专题信息发布工作,扩大纳税人和公众参与,促进税收工作有效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度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情况
一是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建设“石林税务远程服务工作室”,并对外公布了咨询辅导电话67712366,建立全流程、专业化、精准化的“点对点”“一对一”线上纳税缴费服务模式。建设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1个,实现7×24小时办税缴费服务。结合石林县税务局实际,梳理县局权责事项,编制《国家税务总局石林彝族自治县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并根据工作实际动态更新。在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石林县税务局频道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和联系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推进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梳理形成《石林县税务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升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2年,未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是提高税费政策公开质量。围绕税费政策落实落地深化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办税制度,严格按照“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全省通办”“全国通办”清单及“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相关要求办理相关涉税(费)业务,避免纳税人多次跑、多头跑。强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宣传,引导自然人使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一部手机办税费等平台办理税费相关业务。防疫期间不停办业务,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的问题得到及时解答、事项能够及时办理、疑难问题做到妥善处理。
三是夯实公开工作基础。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发布工作,健全主动公开栏目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常态化自纠自查政府信息错敏字、错链的政府信息,及时排查整改落实到位。2022年,及时纠正以往含错敏字信息2条。深入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质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配合建设好门户网站,维护好相应栏目信息,并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
四是强化工作指导监督。围绕强化管理保障深化政务公开,明确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履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领域政务公开,加强统筹、履职尽责,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地。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由办公室(党委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并作为联络员。将上级部门的考核指标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评监督,对未按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