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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301-655633 主题分类: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1-17 10:30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公布《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房屋装修维修及小区改造提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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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公布《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房屋装修维修及小区改造提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发布时间:2023-01-17 10:30 浏览次数: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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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公布《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房屋装修维修及小区改造提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关于《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房屋装修维修及小区改造提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听证报告已经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审查,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联系。

附: 关于《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房屋装修维修及小区改造提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房屋装修维修及小区改造提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房屋装修维修及小区改造提升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我县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管理,有效解决我县城市居民住宅小区业主对房屋专有部分在装修维修及小区改造提升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避免社会矛盾激化,妥善处理好管理与被管理、依法执法与满足城市居民正常生活需求的关系,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不断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城市居民居住生活环境,使《办法(试行)》更符合石林县的实际情况,更具科学性和可行性,按照《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举行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房屋装修维修及小区改造提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房屋装修维修及小区改造提升管理办法(试行)》自开展起草工作以来,通过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房屋装修维修及小区改造提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就《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房屋装修维修及小区改造提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举行了听证会,广泛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房屋装修维修及小区改造提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于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 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石林县城市管理局六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准备情况

2022年12月13日,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在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关于举行<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房屋装修维修及小区改造提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会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等相关内容。经广泛征集,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按照《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确定了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普通公众代表、物业管理企业代表、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小区业主和相关部门代表共22名听证代表。2022年12月21日在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关于举行<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房屋装修维修及小区改造提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及旁听代表等事项,同时按时将有关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2023年1月10日前,起草准备了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使用的材料和会场发放的材料;完成了会场布置的各项工作。

四、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监察人、听证代表人基本情况

(一)听证主持人(1人)

毕俊波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大队长

(二)听证委员(3人)

王水林 县城市管理局 党组书记 局长

韩春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党委副书记 副局长

李鸿启 县自然资源局 副局长

(三)决策发言人(1人)

王水林 县城市管理局 党组书记 局长

(四)听证监察人(2人)

时 间 县司法局 副局长

刘炳华 县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受徐丽华委托)

(五)听证记录人(2人)

赵德富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 主任王 莹 县城市管理局 工作人员

(六)听证代表(到会22人)

余平波 县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 主任

普立云 县政协一级主任科员(受李国兵委托)

郭 云 县农业农村局 党委副书记 副局长

雷志良 石林风景区管理局综合执法处 副处长

李  艨 鹿阜街道办事处 副主任

周  舟 石林街道办事处 副主任

符之文 板桥街道办事处 副主任

徐 黎 圭山镇规划中心工作人员(受毕聪委托)

谢继红 西街口镇工作人员(受杨赢鑫委托)

李元杰 长湖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赵云波 大可乡人民政府 人武部长

杨舒婷 东城社区“两委”办主任(受刘美余委托)

张 媛 巴江社区 书记 主任(人大代表)

段惠仙 龙泉社区副主任(受魏丕林委托)

张 凯 石林万城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政协委员)

毕学明 石林县星昊律师事务所 律师

吉天骄 昆明嘉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受孙永亮委托)

杨子云 石林锦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经理

苏丽云 石林俪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赵云梅 悠然墅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

白 艳 巴江福诚佳园(业主)

刘 涛 幸福里小区(业主)

(七)旁听人员(5人)

尚乔永 县城管执法大队违法建设管理中队 中队长

王洪林 县城管执法大队违法建设管理中队 副中队长

王 亮 县城管执法大队违法建设管理中队 副中队长

绞志安 县城管执法大队鹿阜中队 中队长

陆正荣 县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

五、各方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应到会22人,实到22人,各听证代表针对《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房屋装修维修及小区改造提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内容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共发表了30条意见和建议,根据记录认真整理并经过听证委员的合议,听证代表针对听证事项提出的主要观点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

二是对《办法》文本条款中表述不够明确和准确的地方进行修改,进一步规范文本表述,使之更准确、更明确、更具体;

三是进一步明确装修维修及改造的内容;

四是规范报备材料,完善报备程序;

五是加强装修维修改造时间段的管理;

六是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主体、程序必须合法;

七是听证代表同意该《办法》的实施。

以上意见和建议,将会在下步的修改过程中认真考虑吸纳完善。

六、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决策发言人的陈述:从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制定依据、相关背景四个方面对听证事项进行了说明。

决策发言人答辩:决策发言人首先对听证代表就《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房屋装修维修及小区改造提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总体上给予的肯定表示感谢,针对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答辩,对于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照实际情况充分进行考虑,认真修改完善《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房屋装修维修及小区改造提升管理办法(试行)》,增强文字表述的严谨性、逻辑性,使之更规范严谨、完善实用。

七、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包括对拟作出决策的赞同意见、反对意见、其他意见及其主要理由作出客观归纳和总结

本次听证会参会代表经自愿报名、单位推荐、邀请等方式产生,听证会听证代表应到会22人,实到22人(其中6人委托),分别来自本次听证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社会普通公众、法律服务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熟悉听证事项的专业技术人员、物业管理企业代表、小区业主和相关管理部门的代表,我们认为参加的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听证会按照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议纪律,介绍核实听证会代表身份,告知参加人权利义务,决策发言人如实说明决策方案的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资料,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决策发言人答辩,听证代表作补充陈述,听证委员合议,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听证委员、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的程序进行,听证程序合法。

听证代表表示肯定和赞同出台《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房屋装修维修及小区改造提升管理办法(试行)》,以便进一步规范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管理,解决城市居民对房屋专有部分在改造提升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城市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维护居民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八、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针对本次听证会上听证代表提出的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吸纳,将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一系列建议和意见对《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房屋装修维修及小区改造提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和完善,一是对文本表述进一步规范,使之更准确、更明确;二是对《办法》的条文再作调整和修改,进一步完善。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在决策过程中将充分考虑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石林县的实际,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以提高《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房屋装修维修及小区改造提升管理办法(试行)》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

九、其他有关情况

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进行了全程监察。经监察,此次听证会举行过程符合《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县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按程序上报,争取早日出台实施《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房屋装修维修及小区改造提升管理办法(试行)》。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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