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狮虎面具”“十里香茶”“火把节” 正式列为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名录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以(云政发〔2022〕55号)文件,正式公布了云南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145项)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62项),石林县三个项目在列。
2021年12月,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云南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云文旅发〔2021〕71号)》要求,石林县组织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专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推荐了“十里香茶制作技艺”、“狮虎面具制作技艺”、“路南卤腐制作技艺”、“石林火把节”等四个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最终,“狮虎面具制作技艺”、“十里香茶制作技艺”、“石林火把节”三个项目入列。
石林县是非遗大县,共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共120项,其中国家级4项、省级8项、市级30项、县级78项,是全省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多的县;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33名,其中国家级5人、省级20人、市级49人、县级159人。有省市县级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艺术之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示范学校等30个(其中省级4个、市级9个、县级17个),保护内容涵盖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等共9个类别120项,所有国家、省、市、县级非遗项目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档案资料,均以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数字化管理模式录入数据库。基本建立了四级保护体系。
面具(狮虎面具)
传统美术面具(狮虎面具),盛行于石林彝族自治县撒尼人聚居区。
早在清朝晚期,传统的狮虎面具制作工艺就在石林县圭山一带广为流传和使用,尤其在送葬时需请彝族狮舞队来表演。狮虎面具制作主要为家传“父传子”或拜师学艺。虽然年代久远,但制作工艺从内容到形式上没有太大改变。
狮虎面具的制作以狮虎为原形、手法各异。狮子面具以狮子为原形采用夸张变形的抽象手法绘制,给人以威猛无敌的气概;虎面具则采用写实的手法绘制,形象逼真,栩栩如生,有驱邪或娱乐的意味。石林狮虎面具蕴涵着丰富的民间文化色彩,被广大的汉、彝等民族接受和喜爱。
由于是家庭作坊式的生产技艺,形成不了规模效益,满足不了市场的需求,给传承和发展带来了困难。此项目传承处于濒危状况,亟需加以抢救、保护、传承。
狮虎面具既是民俗用具,又是工艺美术品,具有很高的民间艺术价值和民俗研究价值。
2005年,传统美术《狮虎面具》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政复〔2005〕57号)批准,被列为第一批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22年12月27日公布为云南省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云政发 (〔2022〕55号)。
照片说明:著作权人:杨新民,1998.03.06 拍摄于石林县圭山镇小圭山村。省级传承人毕志光(已故)在彩绘狮虎面具。
照片说明:著作权人:许华,2013.11.05 拍摄于石林县石林街道办大老挖村县级狮虎面具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普光辉家。
县级传承人:普光辉指导儿子彩绘狮虎面具。
照片说明:著作权人:许华,2020.11.15 拍摄于石林景区。
节日庆典的传统狮虎舞展示展演。
绿茶制作技艺(十里香茶制作技艺)
十里香茶,花香沁人,清鲜持久,分为桂花香型、珠兰香型两种,因原产于昆明市十里铺村而得名。十里香茶在公元七世纪唐朝中叶已有栽种,属高香茶树。1997年出版的《昆明市志》第四分册第二十八至三十一卷第51页中记载,十里香茶于“明朝万历年间(1573—1619)开始种茶”。历史上,昆明曾专设十里香茶馆,专卖十里香茶,民间流传有“一杯十里香,香溢满客堂,沏以吴井水,香醇美名扬”。清朝年间,明清时期被封名为“十里贡茶”,距今已有1000多年历史。2008年,在省、市、县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石林创建了“石林十里香贡茶”保护基地,千年茶香得以传承和保护。
十里香贡茶树属小乔木类,茶树乔木冠叶没有普洱茶类大,但比省外的龙井茶等茶树乔木冠叶又略大,介于普洱茶和省外龙井茶等茶树类之间,属中叶型。树高2米以上,树幅1.5米以上,树姿半开展,分枝较密。芽叶呈黄绿色,绒毛较多,采摘1、2小时后即散发出浓郁香味。每年清明节前后采摘的鲜芽品质最好,一芽一叶,嫩绿鲜活,锋苗齐整。经过传统晒青、烘青工艺制作后,茶叶条索紧结,银毫显露;井水冲泡后,清香四溢,茶汤润绿,清澈明亮,滋味甘爽宜人。
“绿茶制作技艺(十里香茶制作技艺)”于2020年9月被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昆政发〔2020〕30号)。2022年12月27日公布为云南省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云政发 (〔2022〕55号)。
照片说明:著作权人:赵雁翔,2019.08.25 拍摄于石林镇山头上村,云南农业大学茶学教授张芳赐(左二)指导“十里香茶”传统栽培技艺。
照片说明:著作权人:许华,2019.08.25 拍摄于石林台创园。
部分“十里香茶”成品。
火把节(民俗)
火把节,史称“星回节”,《路南(今石林县)州志》记载:“六月二十四日夜,束薪为燎,以腥肉为牲,互相馈赠,谓之星回节,俗称火把节。”完整的记载始见于元代李京的《云南志略》:“六月二十四日通夕以高竿缚火炬照明。”《滇系》记述:“农民持炬照耀田间以祈年,通省皆然。”1889年,法国传教士保禄·维亚尔在其有关石林彝族风情的《彝族人的一场竞技》一文中,以亲历者的眼光,记述了火把节的情况。解放后,石林独具特色的自然和民族风情,吸引着全国的文人墨客,到石林观光体验、创作。著名作家徐迟、方纪、夷仁等留下了记述火把节的名篇佳作《欢乐的火把节》《火的节日--火把节》等。在民间也流传着许多关于火把节起源的美妙动人故事。传说及史料记载根源于彝族的火崇拜,是“火把节”节日形式的起源,它说明彝族人民在二千多年以前就有了过“火把节”的民间习俗。在彝语中,火被称为“木都”。“木”的意思是“天”,“都”的意思是“点燃、引燃”。大概先民们当时还不知道火从哪里来,就认为火是从天上来的。为了祈求火神行善施恩,降福于人,保佑彝民百姓清洁平安,五谷丰登,六畜兴旺,每年的火神节,彝家人都要杀鸡宰羊,焚香祭祀火神。祭火习俗不但表现了彝家人崇拜自然、祈盼光明,也充分体现了彝族是一个勤劳勇敢,热爱生活,有着火一样热情的民族。
石林火把节一般在农历六月二十三至二十五三天里举行“祭天取火”、“文艺庆典及火把狂欢”、“祈福”等活动。
“石林火把节”历史悠久,火象征着彝族精神,因而彝族人们代代相传至今长盛不衰,是我国民族民间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石林及周边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传承与保护石林“火把节习俗”,是对加强民族归属感、认同感,树立民族自信的重要载体,也是研究我国民间习俗,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很高的价值。
2005年12月,“火把节(民俗)”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政复〔2005〕57号)批准,被列为昆明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22年12月27日公布为云南省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云政发 (〔2022〕55号)。
照片说明:著作权人:李昆,2019.07.23 拍摄于圭山镇糯黑村。
火把节期间糯黑村自发举行的篝火狂欢活动。
照片说明:著作权人:彭晓侠 ,2018.08.05 拍摄于石林县城新转台。 农历六月二十四晚上,整个石林县城火把通明、人山人海,尽情狂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