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
2023年1月4日,县人民政府土绍芳县长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县政府办《关于审定石林彝族自治县2023年民生实事初步候选项目的请示》事项,会议要求县政府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督促,会议明确按照所提意见综合考虑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覆盖面、完成时限、资金保障等要素,对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进行调整完善;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审。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县政府办《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事项,会议要求报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二次(扩大)会议审议后按程序修改完善并报审。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审定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送审稿)的请示》事项,会议要求根据会议所提意见修改完善后报请县委审定。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县发展改革局《关于审定石林彝族自治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的请示》事项,会议要求县政府办牵头,组织核对三个报告内容数据,确保数据指标统一;根据会议所提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审。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县委政法委《关于奖励2022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的请示》事项,会议要求按程序报审。
会议听取了县河长办《关于石林彝族自治县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要求:一是县河长办要充分发挥作用,督促全县各级河(湖)长认真履职尽责,加大巡河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要主动加强与市级部门对接,自查自评河长制工作考核各项指标,做好考核相关工作;三是针对西河、巴江污染治理、水库利用等方面要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四是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排查农村饮水安全隐患,梳理问题清单,及时研究提出下步解决措施。
会议听取了县林草局《石林彝族自治县2022年林长制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要求:一是全县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压紧压实各级林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二是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研究,加强与县委编办对接,机构编制事宜争取在全县已有机构中进行优化调整;三是林长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压实部门责任。
会议听取了县乡村振兴局《关于石林彝族自治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要求积极排查漏洞,补齐短板;结合“一县一业”进一步加强产业发展谋划、招商引资和项目包装。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