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街道办事处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146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街道办事处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146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柳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占屯村进村道路绿化亮化提升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情况
乃古石林与占屯村翘首相望、山水相连,你提出的原乃古石林停车场—占屯村委会路段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有利于提升乃古石林和占屯村的旅游品位,现尚未安装太阳能路灯,两侧绿化苗木缺失,给村民夜间出行带来不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占屯村委会村容村貌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政协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下达2022年提案办理专项资金的通知》(石协办通[2022]7号),下达办理资金4万元,村集体自筹资金5万元,已对占屯村内小广场进行绿化美化提升改造,目前已经完成。接下来,石林街道将围绕绿美乡村创建工作,继续争取资金及项目对屯村村道路绿化亮化进行提升改造。
感谢您对石林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石林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