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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212-647404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2-20 15:48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416号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石法函〔1〕号 关键字: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41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12-20 15:48 浏览次数:123
字号:[ ]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416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先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长湖镇设立法官工作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要立足司法职能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化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这就需要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综合运用多种解决机制来化解争端、防微杜渐。

在乡镇、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通过开展巡回办案、诉前调解、法律咨询,化解涉诉信访矛盾,以及法治宣传,让基层群众“零距离”接触司法,法官第一时间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为群众释法析理,使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成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前哨站。

2021年,石林法院在鹿阜街道龙泉社区、大乐台旧社区成立法官工作室并举行挂牌仪式。设立“法官工作室”是石林法院贯彻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有力举措。石林法院以法官工作室为依托,通过完善基层社区治理资源的整合对接、纠纷调解的提前介入和纠纷解决的高效引导三项机制,充分发挥社区法官工作室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法官工作室”是石林法院将新时代“枫桥”经验真正落实到法院工作实践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要求、新期待的主动实践。工作室的成立为群众、社区、法院之间搭建起沟通互动的桥梁,对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在推动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参与指导人民调解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法官工作室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使司法更加便民利民。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法治宣传力度,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为进一步发挥好“法官工作室”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乡镇(街道)法官工作室工作制度(试行)》(石平安办〔2022〕9号)文件要求,石林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法院法律专业人才优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护航发展、保障稳定、宣讲法治,积极探索以司法保障民生、增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方法,建立人民法院与乡镇(街道)沟通的桥梁,推动诉源治理,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新发展,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全县各乡镇设立“法官工作室”。

石林法院深入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调研,摸清各乡镇村社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法院法官的具体人数,科学合理布局设立法官工作室,张贴法官联系卡、公布法官联系方式。4月15日,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唐云龙带队到长湖镇挂牌设立“法官工作室”,指定由唐云龙局长为联系领导,毕向红、段竹琼两位同志作为联系法官,做好联系对接工作。4月30日,共在乡镇挂牌成立法官工作室7个。实现工作室在乡镇、街道的全覆盖,织密了诉源治理新“网络”。

“乡镇-法官工作室”项目是在全县各乡镇(街道)设立“法官工作室”,每个工作室选派2-3名员额法官、1名执行员向群众公开联系方式。法官、执行员与乡镇(街道)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灵活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巡回服务、上门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为辖区基层组织解决纠纷提供业务指导,形成矛盾纠纷联调、联处、联动的工作合力,从而实现源头治理新格局。

自法官工作室成立以来,石林法院将法官工作室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直接实践,作为人民法院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小单元,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作为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一站式”司法服务,让法官工作室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有更大作为,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新担当。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一是常态化建立工作机制。法官工作室坚持每月、每季度开展工作。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定期到联系点参加联系点党组织活动,听取基层党员意见和建议,协助解决相关问题。定期走访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该辖区内的案件办理情况,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开展普法活动,为群众就法律问题、诉讼程序等答疑解惑,并对联系乡镇(街道)有关民事、行政等纠纷调处提供法律咨询。到农村、到基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使纠纷止于萌芽、化解在诉前。

二是精准化化解群众矛盾。各法官工作室积极构建“乡镇司法所+基层调解组织+法官工作室”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充分发挥乡村社区干部、综治干部、妇联组织、人民调解员等多种力量,利用人熟、地熟,事熟的资源,优势促进简单纠纷就地化解、复杂纠纷多元化解,重大纠纷联调联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三是培训化提升调解能力。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针对基层常见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承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通过讲解纠纷事实证据的审查判断方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理解和运用,对基层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进行培训,对调解技巧、调解文书制作、调解卷宗制作等方面指导,切实提升基层调解人员能力。

四是扩展化宣传形成氛围。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发挥以案说法优势和教育引导作用,选取有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开展普法,实现宣教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推动形成全民守法的浓厚氛围。

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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