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国企党发〔2022〕3号(国企党工委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流程》的通知)
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会化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县属企业党总支(支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及下级党组织: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1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93号)、《昆明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石政办发〔2020〕5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委组织部及县委国企工委制定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119 石国企党发〔2022〕3号(国企党工委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流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