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机制
石林县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增强防大震、抢大险、救大灾的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不备”,确保一旦发生灾害,救援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物资第一时间得到保障。近期石林县应急管理局通过深入乡镇和有关部门调研,结合《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云南省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中央、省、市对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救灾物资调拨管理制度》《石林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救灾物资仓库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应急救灾物资入出库制度、保管制度、调拨物资使用范围及原则、动用及调运管理程序、回收办法、监督及罚则,并且进一步规范了每年7月10日、12月10日接受监察、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通过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机制,为及时救援、受灾群众安置及基本生活物资第一时间得到保障,奠定了基础。
石林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