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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211-632199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1-10 11:14
名 称: “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近年来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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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近年来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10 11:14 浏览次数: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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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问题编号:50-41

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宽松、秸秆焚烧控制不力、餐饮油烟治理不全面等问题突出,近年来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

牵头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

主要工作成效

一、强化建筑工地及收储土地管控

一是对我县纳入管理范畴的在建工地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扬尘防治情况排查检查,2022年共有在建项目20个,安装完成雾炮及喷淋降尘设施、PM10粉尘自动检测仪,均对主要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并配备“三池一设备”通过整治,我县在建工地实现了施工现场标准化围挡、主要施工道路硬化、砂石物料苫盖、出工地车辆清洗等“六个100%”的目标。

二是按照谁负责储备地块管理、谁管控扬尘的原则,做好暂不供应储备地块的扬尘管控管理工作。对已完成收储可以随时出让的土地,由县自然资源局管护,对裸露严重的个别地块进行覆盖,做好扬尘控制。

二、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

一是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2021年石林县列入了云南省19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试点县之一,争取到位中央资金400万元,项目已全面完成。

是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2021年全县农作物秸秆总产量12.78万吨,可收集总量11.95万吨,综合利用总量11.18万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3.55%。

三、严格餐饮油烟治理监管

一是强化餐饮经营户高污染燃料监管,严格执行《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对禁燃区内销售焦煤和蜂窝煤的监管,从源头上防范焦煤和蜂窝煤进入餐饮市场。

二是严把审批关。及时制发《石林彝族自治县餐饮业污染防治告知书》和《石林彝族自治县餐饮业污染防治规范标准及行政执法依据》。食品经营户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办证部门及时告知经营户不能从事餐饮经营行为的具体情况。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适时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已安装的应定期清洗维护,确保油烟治理设施正常使用,严肃查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2022开展集中整治41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266人次,规范露天烧烤3660起,取缔流动摊点1001起,暂扣扰民小喇叭64个。

四、深入实施蓝天保卫战,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一是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警、预报。制定了《石林彝族自治县环境空气扬尘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和《石林彝族自治县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预案》,按分色预警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各单位职责。2021年以来,共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通知3次,高效联动各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二是严格落实考核机制。按照昆明市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要求,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列为县对乡镇、县对各部门考核任务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压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督促各责任部门落实防治措施。2022年1-10月,石林县空气环境质量有效监测天数293天,其中优良天数288天,轻度污染5天(臭氧单因子超标),优良率达98.3%,较2021年同期(93.7%)提高4.6%。

公示说明

现将该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石林彝族自治县行政中心。

联系人员及电话:李建春,13354617969。

公示单位: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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