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体育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670336002001000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体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体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体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以发展体育事业为目标,不断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为各类大型活动提供场地、设施、对体育场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3.举办各类大中小型运动会,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4.举办各类青少年摔跤等各种训练班,开办体育俱乐部、体育活动中心,为省市运动队输送后备人才,努力提高石林县体育竞技水平。
5.以运动场为基础,开展、指导好石林县群众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
6.加强对体育场内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发展体育事业为目标,不断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为各类大型活动提供场地、设施、对体育场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3.举办各类大中小型运动会,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4.举办各类青少年摔跤等各种训练班,开办体育俱乐部、体育活动中心,为省市运动队输送后备人才,努力提高石林县体育竞技水平。
5.以运动场为基础,开展、指导好石林县群众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
6.加强对体育场内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体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体育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体育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体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项目资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体育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00.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3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3.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体育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0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30万元,占总支出的96.56%;项目支出7.14万元,占总支出的3.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1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体育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0.3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6.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体育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其他体育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支出3.8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体育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6%。与上年对比减少6.9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7.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经费、水电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等日常公用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体育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执行政府政策,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执行政府政策,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体育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体育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344.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6万元,固定资产2130.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09.0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344.27 | 4.76 | 2130.51 | 1982.93 | 0 | 0 | 147.58 | 0 | 0 | 209.00 | 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体育服务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12670336002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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