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可乡人民政府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大可乡人民政府
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关于审计整改的要求,现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6月29日,县审计局对我乡大可村人饮调节池及主管道项目结算进行了审计,我乡按照县审计局要求提供了相关资料,配合县审计局完成了审计工作。
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大可乡大可村人饮调节池及主管道建设项目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县扶贫办关于2020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事项的批复》(石政复〔2020〕8号)实施。计划投资50万元(中央扶贫资金),新建1000立方米调节池一座,安装DN200毫米镀锌管主管道240米。
项目以简易程序招标方式确定云南天辉建筑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中标价49.76万元),委托诚信佳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的监理单位。
该项目于2020年3月30日开工,2020年5月15日竣工,工程已验收交付使用。
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结算金额50.07万元,经审计,多计工程价款2.1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应为 47.89 万元。
大可乡人民政府已将多计的工程价款2.18万元扣留财政帐户,其余工程款已全部付清。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工程管理,进一步熟悉工程计价规则,认真审核结算,确保工程建设程序和计价合规,结算真实。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关于“重视项目结算审核,确保结算真实。”的建议
采纳情况:大可乡人民政府对工程结算进行了认真审核,将多计的2.18万元工程价款扣留财政帐户,其余工程款已全部付清。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计价规则,确保结算真实准确。现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整改情况同时上报石林县审计局和石林县人民政府。
大可乡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