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农函〔2022〕85号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95号提案答复的函(曾俊伟)石林县域内农村环境污染开展行之有效的治理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95号提案答复的函
曾俊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石林县域内农村环境污染开展行之有效的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县城管局牵头起草了《石林县城乡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就如何高效运转群策群力;同时,在茂舍祖、长夸、小密枝村试点建设小型垃圾焚烧炉,探索偏远山区垃圾就地处理模式和经验,为今后全面提高农村垃圾节本高效全收集全处理打好基础。
下步工作中,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大力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乡村品质形象;并按照建议开展“监督举报乱丢垃圾行为实行有奖或者积分”是否可行进行实地调研,待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审核后,建议各行政村完善纳入村规民约,由民政局、司法局对村规民约的内容进行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金克刚 0871-67746246)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