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农函〔2022〕78号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答复的函(李红春)农村亮化工程维护管理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红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亮化工程维护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目前农村亮化工程没有具体的对口职能部门,已建设的亮化工程由多个部门实施的项目,统一移交由乡镇(街道)或村组使用、管理,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由乡镇(街道)或村组具体解决。我单位将积极向上极争取资金,解决亮化工程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金克刚 0871-67746246)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