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农函〔2022〕76号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答复的函(娄国启)根治农村乱“棚”现象工作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答复的函
娄国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彻底根治农村乱“棚”现象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石林县经过全县人民的上下努力,已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县、全国卫生县城,全域旅游示范县,城市面貌得到大幅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较大改善,乡村振兴战略进入全面实施。但农村“棚”户乱象仍然突出,影响着农村人居环境的改造提升。不利于节约集约用地。整治形势严峻,但大部分“棚”是各个历史时期农村发展的产物,大部分目前还在为农村农民做出着贡献,如烤烟棚、设施农业种植棚、养殖棚等,只有部分属于荒废未使用的闲置养殖房(牛圈),考虑到农村的历史遗留问题,要短时间彻底解决,困难重重。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农村急需解决的村庄规划问题完成了全县村庄规划,下一步将根据各村庄规划,按照一户一宅进行农村宅基地审批及退出,退出的棚像也将逐步减少,有效规范农村建设秩序,逐步消除农村的残垣断壁和乱棚现象。通过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建设卫生、文明、宜居且包含当地文化内涵的新型乡村。
感谢您对石林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娄平 0871-67796879)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3日